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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民代表候選人透過樁腳賄選 雙雙被聲押獲准 

▲市民代表候選人透過樁腳賄選 雙雙被聲押獲准             。(圖/記者陳崑福攝)

▲屏東市民代表透過樁腳賄選,兩人被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聲押獲准。(圖/記者陳崑福攝,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潘姓市民民代表候選人涉嫌透過陳姓樁腳,以每票1000元賄選,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屏東警分局及屏東縣調查站人員執行搜索,查扣現金等物證,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強調查緝賄選決心。

屏東地檢署於11月16日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市市民代表潘姓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檢察長林錦村指派檢察官廖維中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屏東警分局及屏東縣調查站偵辦。

檢察官於前天指揮屏東警分局及屏東縣調查站,對該市代表候選人陳姓樁腳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新台幣5500元及候選人宣傳單等物,檢察官傳陳及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復發現該市民代表候選人潘00涉嫌現金賄選,另對該潘姓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疑似選舉人名冊紙條、1萬餘元現金等物,並拘提該潘姓市民代表候選人到案。

檢察官訊後,認陳姓樁腳及該潘姓候選人潘涉嫌共同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違反選罷免法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2人獲准,全案仍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中。

據悉,檢調警查緝賄選,發現有縣議員候選人或支持者,避免太過張揚賄選,不再搭配鄉鎮市代表、村里長以三合一等綁樁方式賄選,而係自己找來可靠樁腳買票,雖然如此,檢調警仍鎖定多位企圖賄選的候選人、樁腳,確定化們採取賄選行動,將可以收網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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