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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檢警調積極查賄選 又3樁腳聲押獲准

▲屏東檢警調積極查賄選 又3樁腳聲押獲准▼             。(圖/記者陳崑福攝)

▲屏東檢警調積極查賄選,連日來又有3樁腳被聲押獲准。(圖/記者陳崑福攝,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檢調警積極查緝賄選又有斬穫!連日來,聲押3名樁腳獲准,其中一名是縣議員、一位同時為鄉長及鄉民代表、另一位為鎮民代表賄選,案情持續往上發展。

屏東檢方指揮里港警方及屏東縣調查站人員於11月19日前往曾姓男子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相關物品,並傳曾某及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其中有選民承認收到曾為某鄉長及鄉匡民代表賄選,並繳回賄款新台幣7000元。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即曾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屏東檢調警另於11月14日接獲情資,指某陳姓樁腳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官鍾佩宇指揮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於16日對陳姓樁腳住處執行搜索,扣得手機、電話簿等物,拘提他及傳喚相關人員等到案釐清案情,選民承認收賄款,且繳回賄款新台幣3萬8000元。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OO涉嫌以每票500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另11月12日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縣恆春鎮代候選人徐姓樁腳徐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官高永翰指揮屏東縣恆春警分局及屏東縣調查站偵辦。在18日指揮恆春警方、屏東縣調查站及內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執行搜索,傳喚徐及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選民繳回賄款新台幣400元。經檢察官訊畢後,認徐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屏東地檢署再次重申查辦賄選的決心,期盼與屏東鄉親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無賄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如發現有賄選情事,請民眾發揮公民意識「檢舉賄選,人人有責」,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即有專人立即處理,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並籲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拿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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