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孫安佐判決結果出爐!法院宣判「刑滿獲釋」

記者林奕如/綜合報導

孫安佐今年3月在美涉恐攻及非法持有彈藥,至今已經關押240天,夫妻救兒度日如年。孫安佐一案在美國時間11月19日上午10點(台北時間今晚11點)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宣判,孫鵬、狄鶯夫婦穿著時髦、戴藍色眼鏡,在開庭前從側門進入法庭,開庭後聯邦法院正式宣判孫安佐「刑滿獲釋」(time served)。

孫鵬為了救子,之前出庭被拍到雙鬢白髮,煎熬可想而知,狄鶯更是剪去一頭長髮,這次成功救子,走出法庭外明顯腳步輕鬆,記者說恭喜,孫鵬微笑點頭:「各位辛苦了。」狄鶯一度背對鏡頭靠在老公肩膀上,隨即夫妻一路牽手離開法院,沿途還提醒記者小心走路,隨即走入一棟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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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獄中生活曝光!(圖/翻攝自東森新聞、Facebook/狄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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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至今已經被關押240天。(圖/翻攝自東森新聞、Facebook/狄鶯)

法庭外,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接受記者訪問,他提到,法官有說孫學生過的是「太被保護的生活」。這幾天孫安佐會移往拘留所,可以允許家長探親,預計在那邊待4到6個禮拜,手續都辦完之後,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簡稱ICE)人員會將他帶上飛機遞解出境。 

▲狄鶯孫鵬現身。(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狄鶯孫鵬現身。(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事實上在聯邦法院宣判前兩天,檢方求刑15至21個月,辯護律師以孫安佐已被拘留8個月(坐牢158天加上等候判刑3個月)為由,爭取法官判決「刑滿獲釋」遞解出境,若可遞解出境,但移民當局作業耗時,他至少要被多關6周,不過一旦被遞解出境,觸犯聯邦重罪的孫安佐除非獲准,否則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

孫安佐3月時告訴同學「5月1日別來學校,我要進行槍擊」,校方接獲反映後向警方報案,賓州上達比警方在寄宿家庭發現大量軍事用品,包括大約有225發12號霰彈、663發9釐米口徑子彈、大約有295發AR-15步槍彈,還有425發AK-47步槍彈,共大約有1608發彈藥。除此之外,還有一把9釐米手槍。

▲▼18歲孫安佐在美國涉案,狄鶯孫鵬心急救兒。(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18歲孫安佐在美國涉案,狄鶯孫鵬心急救兒。(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4月孫安佐首次露面出席預審庭,放棄聽證會,另外在面對鏡頭時,拋下「我只想看動漫」、「感謝支持我的朋友」,同時比YA,突如其來的舉動,引起外界討論。6月進行審前會議,孫安佐坦承犯下「恐怖威脅罪」,同時選擇認罪協商,由法院宣判4至23個月刑期,原本預計服滿最低刑期4個月,即可申請假釋,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以扣抵部分天數,之後面對「移民拘提令」。

但事情出現轉折,賓州檢方舉行記者會,宣布以「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武罪」起訴孫安佐,由於這項屬於聯邦重罪,如果被定罪,將面臨最高可能的10年徒刑,25萬美元(約台幣740萬元)罰款和3年監督釋放。

孫安佐8月28日在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陪同下,在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針對「非美國公民持武罪」當場認罪,法官在庭上詢問孫安佐是否知道認罪後果,包括不得再入境美國,孫安佐毫不猶豫回答「Yes」,他並說,認罪是發自內心、並獲得父母認同。原本預定12月11日判決,律師凱勒請求提前至2個月內開審判庭,法官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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