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不住的衝動 睡了國中小女友的教訓是...吃上免錢飯

▲▼夫妻,吵架,離婚。(圖/翻攝自PAKUTASO)

▲張姓男子與國二女友發生關係,竟辯稱不知女友未成年。(圖/翻攝自PAKUTASO)

記者洪正達/台南報導

剛成年的張姓男子在臉書認識正在念國二的女友,不但時常上演溫馨接送情,甚至按耐不住衝動與女友偷嘗3次禁果,某日女友媽媽在垃圾桶發現使用的保險套後,立即報警處理,張男父親雖曾多次向對方家屬道歉鞠躬,並付出35萬元和解金,但張男與未成年女友發生關係難逃法律制裁,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被判處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男明知女友正在念國二,也知道她出生年月,明知女友未滿14歲,竟趁她對性行為認知不足的情況下發生3次關係,直到對方母親在垃圾桶裡發現保險套後,整件事才曝光,但張男竟供稱,曾載女友上下課,也知道她唸國二,但不太清楚是否未滿14歲,但女方曾清楚告知自己才13歲,瞬間打臉張男。

對方母親也說,事前都已規勸過張男「女兒還小,你不要來找她」,但張男仍不罷休甚至對外放話,造成女兒壓力,高分院合議庭則認為,張男與女友交往時,都已曉得生日與學籍,若無其他因素,不太可能「不知道女友幾歲」。

但高分院也指出,考量到張男剛成年,在感情處理上不太成熟,雖與對方交往並互稱男女朋友並發生性行為,加上未違反對方意願,且張男家長已多次表明歉意,並付出民事賠償,因此張男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部分,判處他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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