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洗錢防制獲APG「正面肯定」 初步評鑑還有5建議要修正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宣導洗錢防治,展開為期2週的評鑑。(圖/記者劉姵呈攝)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資料照/記者劉姵呈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為期二週的實地相互評鑑16日順利閉幕,評鑑團公布初評結果,肯定我國這二年來在政府高層支持及公私部門的通力合作下,讓台灣有明顯的進步,並提出5建議希望台灣持續修正;但正式評鑑報告待108年1月下旬左右才會出爐。

針對APG公布評鑑結果,行政院1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評鑑團上午提出初步評鑑,相當肯定我國這二年來在政府高層支持及公私部門的通力合作下,讓台灣有明顯的進步。

評鑑團長David Shannon指出,台灣的表現令人印象深刻,評鑑團肯定在政府高度支持下,國家的跨部門協調機制運作良好,特別是行政院新成立的洗錢防制辦公室展現出色協調能力,也有權責機關及私部門的充分參與和努力,並肯定台灣有能力即時提供司法互助、且有運作良好的金融情報中心以及資恐機制。

另外,包括在請求及提供國際合作方面具有多樣性,與多方合作夥伴簽署合作備忘錄、並且派駐許多據點之駐外法務秘書或警察聯絡官等進行情資交換,David認為台灣展現出相當成效,金融情報中心發揮優勢效能,且資恐協調機制健全。行政院對於非金融產業在洗錢防制上的努力也給予足夠資源,非金融產業包括律師、會計師、銀樓業、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業、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證人等在洗錢/資恐之工作推動上有進展良好。

然而,評鑑團也指出部分缺失,包括目前國內金融機構過於依賴機關發布的洗錢表徵,需再強化以風險為本的管理、金融監理應深化OBU的查核機制、強化法人及實質受益人透明度,且洗錢犯罪裁判刑期偏輕而不具勸阻性、反武擴之法令尚有缺失等。

因應這些缺失,評鑑團提出5建議,包括一、台灣應繼續完成並執行全國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策略;二、APG第三輪相互評鑑建立的協調機制應予機構化;三、以支持持續進行的風險抵減措施;四、並確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政策執行;五、應針對高風險威脅犯罪強化特定國際合作。

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則要求各單位務必對於評鑑團的初評報告要仔細思考,相關機制要持續完善,成效好的部分要繼續推動,不好的則要立即改善,公私部門也要一起努力,讓民眾了解相關規定,減少民怨,讓新制度順利落實,台灣才能脫胎換骨,迎向好的未來。

至於APG正式評鑑報告,得等108年1月下旬左右出爐,屆時對未改進之相關法令或作為,我國可再於108年3月18日至21日評鑑團再度來台進行面對面複審會議時,爭取改進後之進步性成績,而最終報告將在108年7月間APG正式大會通過才定案。

洗防辦受訪時則表示,APG希望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建立的協調機制應予機構化,指的就是洗防辦,期待洗防辦別只是任務型單位,應該要機構化可長可久,但洗防辦強調,任務型編制這並非是缺失也不會影響到評鑑結果。

接下來到1月下旬的任務為何,洗防辦表示將根據APG列出的缺失與建議研擬回應,譬如「洗錢犯罪裁判刑期偏輕而不具勸阻性」這部分就會轉給法務部參考,銀行業者部分則由金管會負責,若有APG錯誤解讀的部分,也將一併呈上,期待最後正式報告能對我國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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