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實支實付醫療險大變革惹民怨 金管會喊卡「暫不修法」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正全面翻修《保險法》,原本保險局研擬新增法規,要求民眾的理賠金額不得超過「醫療費用」的金額,對於有「雙實支」的民眾是一大衝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31日)表示,在8月底公聽會後已經把該條文草案拿掉,實支實付醫療險各家商品設計不一致、太過複雜,跟產險有單純標的不一樣,要再去「review」實支實付超額理賠是否有道德風險,還要再跟學者做溝通。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原本保險局草擬要在保險法第38條有關「複保險」的項目中,再新增1條規範,針對保戶投保健康險或傷害險,理賠合計總金額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的費用。換言之,不管保單是不是副本理賠,只要是同一個保險事故,實支實付保單相加的理賠金額,不得超過醫療支出的金額。

但消息傳出後,民眾在網路上抱怨:「多買是擔心萬一有其他的看護費、醫療輔助器的添購,照顧者在醫院不用吃喝嗎?出院後未必能立刻上班,住院時的收入中斷,這些擔憂都是保雙實支的主要用途」等等,立刻引起熱議。

►理賠金不能超出醫療費 實支實付醫療險買再多張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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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1日)財委會上,立委蔡易餘也特別警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新增這項條文,對很多民眾衝擊很大,要再審慎評估。顧立雄會後受訪指出:「早在8月底召開過公聽會後,金管會就已經把草案條文拿掉,因為發現用單一條文沒有辦法解決狀況。」

顧立雄說,實支實付有各種型態,保戶到底有沒有超額領取理賠金,很難去界定,各家保單實支實付約定的內容不一,單純的從法律條文,不足以解決現行實支實付超額理賠的複雜型態。

他詳細解釋,「複保險」一般運用在財產保險中,有一個很明確的標的來計算損失,民眾重複投保,拿到的理賠多於損失就有複保險問題。但實支實付不同,民眾損失不在於只有醫療單據,像是無法上班的薪資補償,還有看護費用等,有些人會用實支實付來補足,「這就顯現出問題,實支實付到底在保什麼?」顧立雄說,在8月底公聽會完後,就有在討論實支實付的保險內容相當複雜,民眾的實際損害,沒有辦法像財產保險一樣有標的物來界定。

到底是否要用法條來規範?還是用行政函令來處理?或是維持現狀不處理?顧立雄坦言,他現在沒有辦法給答案,「我只能說我要去檢討實支實付型保單,有沒有在理賠過程當中,產生一些可能有的道德風險。」後續也會再跟學者持續溝通,看有沒有弊端,再來看有沒有必要處理這問題,還會再召開一次公聽會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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