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未來若郵局造成郵件寄送延誤民眾可索賠

▲▼中華郵政郵差送信、送貨。(圖/記者賴文萱攝)

▲交委會29日初審通過「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限時、快捷郵件未來遞送延誤,若是中華郵政公司過失所致,寄件人可以向郵局請求補償。(資料照/記者賴文萱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交委會今(29日)審查「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的內容包括了寄送限時和快捷郵件時,如果延誤是中華郵政所致,寄件人可以要求賠償,另為了保障偏鄉民眾通信權,將授權交通部訂定相關標準,指定郵局提供該項服務。

交委會中有討論到偏鄉民眾的通信權,通過以下審查,交通部要訂定普及服務標準,除了單件不得超過2公斤的函件,和單件不超過20公斤、長寬高加起來不超過150公分的包裏,亦或是其他主管機關指定文件和物品,郵局都該提供配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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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單份郵件500公克、郵資104元以上信件,中華郵政放寬經營權,比照各國的模式,未來開放民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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