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毒趴男男版 「混藥」High過頭1死!主嫌判刑

▲▼謝姓男子身材健美,日前與陳姓男子相約套房內纏綿,隔日陳男卻死亡。(圖/翻攝自臉書/記者楊佩琪翻攝)

▲謝姓男子無償提供毒品給死者及友人使用,被依轉讓禁藥等罪判刑。(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內江街一處公寓住宅內,日前發生一起「男男趴」1人暴斃死亡案。台北地方法院將提供毒品、邀約開趴的謝姓男子,依轉讓禁藥致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過失致死部分判處1年有期徒刑;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則是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

全案起因2017年11月3日,40多歲的謝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Grindr」邀約張姓友人在租屋處發生性行為,事後又邀約另一友人及從事髮型設計的陳姓男子同歡。

為了助興,謝男無償提供安非他命、神仙水、Rush、肌肉鬆弛劑等供在場人使用。根據謝男說法,陳姓設計師將他的安非他命混和自己帶來的,加水稀釋以針筒直接注射進體內。

開趴過程中,謝男一度離開租屋處,根據張姓友人說法,陳姓設計師自己喝了一口神仙水,覺得很苦,又喝了一口蠻牛,卻覺得不舒服,跑到廁所嘔吐,接著就昏睡不醒。沒多久謝男返回,張男等人便離開,留下昏睡的陳男與謝男同床共枕。

沒想到上午8點多謝姓男子睡醒,卻見同床的陳男臉色蒼白、冒汗、全身冰冷沒有呼吸,趕緊自行先施以急救,結果無效,只好打電話通報救護車,但陳男還是宣告不治。經過相驗,發現陳男體內含有超高濃度安非他命,並有出血性肺水腫、蜘蛛網膜下腔鬱血等,主因中毒性休克死亡。

法官認為,死者本身也攜帶安非他命等毒品,很難認定謝男得完全負起死亡責任。但謝男明知安非他命、神仙水等為列管之毒品,不得轉讓及持有,又明知使用過量會致死,且死者已出現嘔吐等身體不適狀況,竟疏忽未注意 ,因此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吸食毒品罪處3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過失致死罪則判處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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