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投票不想投的可拒拿!中選會:但不能再要求第2次領票

2018年10月25日 16:31

▲年底公投綁大選目前確定有7案成立。(合成圖/資料照)

▲10案綁大選,公投票可部分拒領。合成圖/資料照)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九合一大選將綁10個公投案投開票,但網路上卻流出「聽說公投票要自己跟選務人員要,不會主動發給選民」等語,中選會25日趕緊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先選舉領、投,再公投領、投,在選民完成九合一選舉票之投票後,選務人員會引導選民到公投票領票處,發給公投票;另外,中選會也指出,如果選民選擇只領取部分的公投票,並且告知選務人員,選務人員會予以尊重,但是之後就不能再要求第2次領票。

2018大選將有10案綁公投,以核養綠歷經大逆轉,中選會23日公告補件通過,大選綁公投包含國民黨反空汙、反核食、反深澳電廠,幸福盟愛家公投三案加上東奧正名以及婚姻平權兩案,根據中選會規劃,公投票部分,將全部採取白色印製,先領、投九合一票,再領、投全白色的公投票,並分別投入三個票匭;若是將領得的公投票攜出場外,依照《公投法》規定,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針對網路流傳「聽說公投票要自己跟選務人員要,不會主動發給選民」等語,中選會強調這是不正確的消息,並表示11月24日投票當天,選務人員會引導選民依「選舉領、投,公投領、投」動線,並發給公投票。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圖/記者莊喬迪攝)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資料照/記者莊喬迪攝)

對於迅速澄清網路流言,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受訪時指出,該澄清者,即該澄清之,並表示中選會及所屬委員會為辦理選務的法定機關,就是依法辦理選務,且每位公民都有領、投票之權利,中選會也會做好宣傳的工作,且並無外界指摘之各不實情事,在此,也予以鄭重澄清,以正視聽。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之投票程序,採先領選舉票、圈票、投票,再領公投票、圈票、投票之方式進行,選民完成九合一選舉票之投票後,選務人員會引導選民到公投票領票處,發給公投票。

另外,如果選民選擇只領取部分的公投票,並且告知選務人員,中選會說,選務人員也會予以尊重,但是之後就不能再要求第2次領票。

中選會呼籲,今年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首度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同日舉行投票,也是107年1月3日公民投票法修正後首度舉行之公民投票,對於我國地方自治及民主政治發展極具重要性,選務人員會秉持中立超然立場,以公平、公正及公開之精神執行職務,也請民眾踴躍參與投票。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