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加拿大讓大麻合法化 台灣每天兩人因大麻入獄

▲▼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圖/路透)

▲加拿大在今年通過了「大麻合法化」的法規,台灣仍屬二級毒品,涉及大麻的毒品案件,有罪率將近96%。(圖/路透)

加拿大在今年通過了「大麻合法化」的法規,只要取得政府執照,並在政府規定的條件下轉讓、種植、販售,就不再會受到過去的毒品處罰。我是站在「與其讓黑市管,不如讓政府管」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雖然黑市不會消失,但透過合法化的方式來取得監管權力,比起「官兵捉賊」來得有意義。

那台灣呢?台灣現在的情況是怎麼樣?大麻在我國仍屬於「第二級毒品」,販賣最少判7年以上,轉讓是6月到5年,施用則是最重3年。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我國對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的處理採取「治療後處罰」的態度。依照這條規定,如果你是「初犯」被抓到,法院會先把你送觀察勒戒,希望你能夠透過自己的力量戒斷毒品。如果你能夠成功戒斷,屆時檢察官、法院會給你一次機會,不起訴你或是不審判你;如果你無法成功戒毒,法院會把你送6個月的強制戒治,靠強制的方式讓你戒斷毒癮;如果6個月不夠,最長可以戒治到1年。記住,這些戒毒的幫助只有在「初犯」,如果你五年內再犯,就等著被判刑。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除了觀察勒戒與戒治,檢察官有可能給你另一個選項: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也就是說,先不起訴你,讓你去接受治療,看看你有沒有辦法乖乖地戒斷毒品。如果可以,那麼緩起訴期間一到,你治療完畢,就讓你復歸社會;如果不行,那就等著被起訴、判刑。

戒癮治療的方式包含藥物、心理與社會復健,也就是會有醫師、心理師與社工共同介入。治療期程最長會到1年,讓你能夠完整地跟毒品切割。治療期滿後,會在7日至15日內對你進行測驗,確保你沒有重新施用毒品。測驗通過才算治療完成,能夠脫離法律的追訴。如果測驗不通過,或是治療期間不依照指定時間報到,接受藥物、心理與社會治療,檢察官都可以撤銷緩起訴處分。

至於我國的大麻案件都怎麼判?依照我國判決資料,單在2017年內就有4萬3千筆毒品判決,其中851件都與大麻有關,差不多每天就有兩個人因為施用、轉讓或販賣大麻而入獄。涉及大麻的毒品案件,有罪率將近96%,被抓到大概跟定罪沒什麼兩樣。

聰明如你,可能會想到:「欸?就算起訴了,不是還有罰金刑嗎?繳錢就沒事了啊?」這種想法可真是太天真了!在這些大麻案件裡,法官肯給予罰金了事的僅有5.1%,也就是被起訴的案件中,大概只有40人可以花錢消災,其他800人都需要入監服刑,且刑度至少半數以上都是超過一年的有期徒刑。即便上訴,這些大麻案件的二審駁回率將近六成,也就是說,二審會判你敗訴。到了上訴三審,駁回率更是高達九成,想要翻身,難如登天。

「1年也沒多久,很快就出獄了!」嗯,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監獄長怎樣,但是我的話,一個小時都不想待在裡面,更別提許多施用大麻的犯罪者其實都正值青年,把自己青春年華浪費在監獄裡,絕對不是明智之舉。

我國對毒品犯罪的處理不能說仁慈,但至少是想要根治毒品問題,在處罰之前先給你改過或治療的機會。當然,這些毒品的對策都可以鑽漏洞,而法律對於毒品犯罪的處理,希望讓已經染上毒品者不要覺得人生已無望而自暴自棄,只要你願意努力,法律也會對你抱持著友善的態度。(本文轉載自律師談吉他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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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律師●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原文刊載於律師談吉他粉絲頁及LAWPARTNER。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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