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遭校方送精神病院 男大生怒:花光積蓄也要打贏官司

▲洛陽一名男大生表示自己無故遭到校方送到精神病院,在醫院期間還被灌藥、毆打。圖為示意圖。(圖/CFP)

▲洛陽一名男大生表示自己無故遭到校方送到精神病院,在醫院期間還被灌藥、毆打。圖為示意圖。(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洛陽一名男大生趙陽(化名)入學第2年時,在學校宿舍中被強行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134天,在院期間還曾遭電擊治療、毆打等,趙男最後在護理站撥電話自行逃出。他近日向媒體透露,整起事件最關鍵的,是醫院涉嫌違法將他強制送醫,他一定會打官司到底。

據《澎湃新聞》報導,時任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團總支書記陳貫安,在2015年7月時通知趙陽的母親李燕(化名),稱暑期留校的趙陽行為異常,希望她帶趙陽到精神類醫院檢查診治。

▲2016年10月13日,劉剛主動去河南科技大學第五附屬醫院接受檢查。圖為報告圖。(圖/翻攝自微博)

▲2016年10月13日,趙陽主動去河南科技大學第五附屬醫院接受檢查。圖為報告圖。(圖/翻攝自微博)

當年7月20日,與李燕一同趕到學校的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醫護人員,將趙陽雙手綁在背後,強行拖拉到醫院的車上,隨即帶往醫院強行治療,直到2015年11月30日才允許其出院。

對於校方的處置,趙陽始終堅稱自己是「被精神病」;直到2018年5月,因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趙男起訴學校和醫院的案件回到原點。

趙陽20日向媒體表示,該案最關鍵的,不是自己有無精神病,而是自己「沒有傷人也沒危險性」,醫院對其實施強制住院治療明顯涉嫌違法。

▲劉男提供他當初填寫的宿舍申請表,沒想到他會在宿舍內被強行架走。(圖/翻攝自微博)

▲趙男提供他當初填寫的宿舍申請表,沒想到自己會在宿舍內被強行架走。(圖/翻攝自微博)

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相關負責人稱,趙陽有嚴重精神障礙,存在傷人危險性,滿足非自願住院條件,他們將向法院申請司法鑑定,鑑定趙陽當時的精神狀態等;對此,趙陽則稱願意配合。

趙陽向媒體表示,為了打官司,他的積蓄早就花光。他有時也會問記者「你覺得我有病嗎?」言語當中,透露出許多無奈。趙陽也說,有時自己也會說氣話「絕不會放過他們」,甚至因同學不願意接受採訪時低聲說道「要跟關進精神衛生中心的人『幹到底』。」

廣東省精神衛生中心主任醫師賈福軍、著名精神衛生立法專家黃雪濤律師向《澎湃新聞》透露,精神病的診斷,主要依靠醫師經驗、醫療標準、臨床規範,腦電地形圖檢查只是輔助參考,不能用來判讀有無精神病。不過,兩位專家均強調,此案關鍵不在趙陽有無精神病,而在精神衛生中心收治過程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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