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淘寶」買鋼筆槍!差點被判刑 男:網頁沒說可發射

▲▼▲士林地方法院驚傳1名女警遭襲臀騷擾。(圖/記者邱中岳攝)

▲黃姓男子自淘寶購得一鋼筆槍,沒想到檢警登門搜索,法院認為黃男確實不知有殺傷力,判決無罪。(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無論是上網「蝦皮」還是「淘寶」,商品資訊一定要看清楚,也要多問與賣家了解。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上淘寶購買一支鋼筆槍,沒想到檢警登門搜索、逮捕。黃男大喊冤枉,強調並不知道該槍可發射子彈。士林地方法院最後判決黃男無罪。

根據判決內容,黃姓男子於2016年11月上淘寶以約1129元新台幣價格,買下一支「按鈕式鋼筆拉桿式火柴槍」,以為僅為收藏用品。沒想到收到貨品幾天後,檢警突然登門搜索,並且將鋼筆槍、8顆鉛彈扣回,該支鋼筆槍也被刑事局鑑識中心認定,具有殺傷力,黃男因此被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私運管制物品等罪,遭士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起訴。

黃男大喊冤枉,強調購買時的商品資訊頁,並沒有標示具有殺傷力,還分類在「玩具類型:彈弓」項目內。取得鋼筆槍後,曾裝進「洗得釘」好玩發射看看,但因釘子卡在槍管內作罷,也再沒使用過,純粹因覺得有趣才購買,沒有任何犯罪意圖。

士林地方法院審酌供詞後認為,該商品頁面確實無標示清楚,且若黃男知情能發射子彈,就不會讓鋼筆槍被喜得釘卡死,黃男的說詞足可採信,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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