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偷腥人夫line「昨夜...很難忘」 被抓猴:頭暈嘔吐來休息

▲▼偷吃,外遇,劈腿。(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官認為雖無抓姦在床等證據可證明妨害家庭,但認為兩人的的行為足以認定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疇,因此判小三女老師應賠元配林女10萬元。(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補習班女老師與人夫外遇,正宮知曉後展開抓猴計畫,雖正宮最後沒有抓姦在床,但由於女老師與人夫的對話親密,且兩人多次到汽車旅館休息,法官認為雖無抓姦在床等證據可證明妨害家庭,但認為兩人的的行為足以認定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疇,而影響原告夫妻家庭婚姻,因此判小三女老師應賠元配林女10萬元。

一名張姓補習班女老師因為熱愛騎自行車而結識同好的52歲張姓人夫,兩人有共同的興趣與話題而進一步發生婚外情。張男的元配林女,意外發現放夫的手機裡有其他女人與丈夫的親密對話,「昨天…很難忘…時間永遠不夠,一夜無眠」、「不能不想妳,這樣的夜晚,該怎麼渡過?」、「說了,怕是一輩子不能讓妳離開我了」、「我願意成為妳離婚的原因、儘管會天翻地覆,水裡來火裡去,一無所有,我也願意」,林女於是將此事告訴閨蜜並一起計畫抓姦。

林女與友人發現在2017年12月底與2018年元月期間,丈夫與女老師多次到新竹市的湖山汽車旅館,每次接停留2、3小時不等,於是在某次丈夫又與女老師在汽車旅館休息時帶著警察上門「抓猴」。警方與林女進去後只看見丈夫與女老師共處一室,卻無抓姦在床,但仍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小三女老師辯稱,她與張男為認識30年的好友,沒有男女關係,她雖與對方去湖山汽車旅館1次,但當天是她與其他車友騎腳踏車,只因第一次騎山路而頭暈嘔吐,且事後還有飯局,才會去洗澡休息。更表示,正宮林女2017年8月開始連打2個月電話到補習班謾罵威脅,以不理性之方式要求解決。而林女只拍到張男的車子進出,無法證明是他們2人共同進出。

法官調查,女老師與張男兩人互傳LINE訊息「miss you a lot」、「下次見面,看著我的眼睛說」、「我還要聽英文的,中文的…」、「說了,怕是一輩子不能讓妳離開我了」、「我願意成為妳離婚的原因、儘管會天翻地覆,水裡來火裡去,一無所有,我也願意」、「Can`t breathe…」、「Give me a break…」,兩人的對話不是婚姻關係內的男女正常的社交,更超過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的範圍。女老師也不否認與張男同去湖山摩鐵休息,雖她辯稱是去汽車旅館洗澡休息,但經由調查卻發現,女老師家離汽車旅館只有3公里,依google距離估算,僅需8分鐘車程就可以到家,就算因身體不適也可回家休息避免瓜田李下,更無必要與男姓友人到汽車旅館。

正宮林女向法官表示,他與丈夫結縭近20年,育有1子,家庭幸福美滿,但小三女老師竟然不顧及她妻子的身分,持續與張男發生親密關係,介入她的婚姻,最後使她的家庭支離破碎,令她非常的痛苦。法官也發現,女老師與張男不只1次上摩鐵,雖張女辯稱是相識多年好友沒有不當行為,但男女成雙同去旅館休息,雖沒證據認定他們有發生關係,但這樣的行為足以認定兩人確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疇,而影響原告夫妻家庭婚姻,因此判小三女老師應賠元配林女10萬元。由於刑事部分的妨害家庭告訴證據不足,所以張男與女老師最後獲不起訴處分,正宮林女並於2018年的5月提離婚訴訟最後經調解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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