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轟民進黨「將喪失人心」 居住證限縮公民權爭議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樣式居住證樣式。(圖/取自公安部網站)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樣式居住證樣式。(圖/取自公安部網站)

記者曾俊豪/北京報導

行政院日前定調將對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民眾限縮一定程度的公民權。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6日再次砲轟民進黨當局不斷進行阻撓和恐嚇,是出於「一黨之私」和「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不斷壞台灣民眾的好事,此舉進一步暴露其本性,只能進一步喪失人心。

安峰山表示,「居住證」的政策是「31條措施」之外所做出的延伸,主要為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台灣民眾提供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事實證明,大陸官方不斷努力為台灣民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民進黨當局無視台灣民眾的切身利益。

他強調,台灣居民居住證不涉及台灣居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調整,台灣民眾申領也不需要放棄台灣的身份證和戶籍,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居住證的申領完全採取「自願原則」,是否申領完全由台灣民眾自己決定,沒有任何強制要求。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 。(圖/記者曾俊豪攝)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 。(圖/記者曾俊豪攝)

此外,據《旺報》報導,大陸方面打算進一步放寬居住證申領門檻,僅需「就業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即可申領。安峰山則重申,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台灣民眾只要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並且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就可以自願申領。並未證實相關報導內容。

行政院對申領居住證的「管制大方向確定」,在大陸領取居住證者回台後,將會面臨公民權遭到某種程度限縮,目前傳出的對應措施包含申領居住證者應「主動申報」,若拖延不申報可能會「除籍」;權利限制包含領證者不能報考公職、參與選舉等,種種舉措是否挑戰了《中華民國憲法》引發輿論熱議。

▲▼武漢大學台生09/01辦居住證。(圖/記者孫若蜜攝)

▲大陸派出所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辦。(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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