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寄養男童涉仿獸父性侵7歲男童 社工:只「接觸」尚未「侵入」

▲有關黃姓被害男童提出400萬元國賠案,台南市政府目前尚在審理階段,市府表示一切依法定程序進行。(圖/記者林悅攝)

▲有關黃姓被害男童提出400萬元國賠案,台南市政府目前尚在審理階段,市府表示一切依法定程序進行。(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驚爆寄養家庭男童性侵男童件!1名遭父性侵安置的11歲男童,涉嫌性侵因家暴安置的7歲男童,被控1個月內性侵高達9次,寄養媽媽當場撞見,通報社工和警方介入,台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鄭妙君表示本案經調查,係「接觸」尚未「侵入」,目前家長已提出國賠申請,尚在市府審核程序,一切依法處理。

台南市社會局9月23日指出,家防中心獲報後第一時間立即隔離該童並更換安置處所,同時啟動司法調查,以維護兒童權益,處理過程並無拖延,另安排具備兒少專長之心理師進行心理諮商等協助。

社會局家防中心鄭妙君主任表示,此案男童因被家長管教過當成傷,家防中心於107年初進行緊急安置並送法院核備,安置程序皆依法處理,惟於安置期間發生其他安置男童猥褻情事,社會局深感遺憾,已主動請司法調查,並無延誤處理,也積極提供這兩名兒童性平教育及心理諮商服務。另有關黃童家長提出國賠請求,鄭妙君強調社工因評估黃童受到不當管教,依法聲請安置,法院核備亦駁回家長抗告,目前仍在國賠處理時效內,一切依照程序處理。

社會局家防中心表示,保護安置處所之照顧人員都定期接受專業訓練,後續將再對相關人員加強專業訓練,增進一線照顧人員敏感度及危機處理能力。

鄭妙君主任進一步說明表示該名11歲涉案男童係105年間因遭性侵案被社會局介入而安置在寄養家庭,而受害7歲男童是在107年3月安置寄養家庭。社會局對11歲的男童從介入安置就一直在做性平教育及心理諮商輔導的關懷措施,也持續觀察孩子身心是否有問題,因為被性侵後的「心理創傷」,社工人員都十分清楚,也都針對相關問題進行輔導,1年多來11歲男童無論是寄養家庭、學校、社工,都未曾發現11歲男童身心有異樣,也就是說男童性侵創傷問題並沒有「外顯」,直到寄養家庭當場發現11歲男童有此行為,馬上通報社會局,由社會局介入查處。

台南市社會局調查,被害的7歲男童的繼父因他不聽話或鬧脾氣,就會動手管教,被鄰居發現報警,經社工評估認定管教過當,因為次數頻繁,今年3月中旬安置在寄養家庭,7歲男童與11歲男童安排在寄養家庭共用一間臥室,11歲男童趁兩人獨處時涉嫌侵害7歲男童。

鄭妙君主任表示本案發生後社會局、警察局馬上介入並進行專業性調查,惟至目前為止,調查資料呈現11歲男童係「接觸」尚未「侵入」,有關被害男童家長提出400萬元國賠申請(7歲孩童部分聲請精神撫慰金200萬元;其父母共請求精神撫慰金100萬),目前尚在市府審核階段,一切依法定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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