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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爭取中央修法免繳山坡地回饋金 增加投資近90億

▲中科管理局。(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工業區。(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持續招商並排除投資障礙,向中央爭取「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法,放寬回饋金繳交制度與增列免繳條件。日前經發局針對修法影響進行調查,台中工業區、中科園區目前約19家廠商進行廠房增建、改建,估計約可省下3億元回饋金成本,並增加投資金額近90億元。

去年12月,台中市政府協調行政院農委會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放寬回饋金繳交制度與增列免繳條件,讓已開發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困擾已久的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問題得以解套。

為了解修法後業者投資動向,經發局進行第一波企業投資意願調查,台中工業區、中科園區內約有19家廠商正進行增建、改建計劃,估計此廠商可省下總金額3億多元的回饋金成本,並帶來近90億元投資金額。

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表示,目前區內約有8家廠商可免繳回饋金,初估將可為廠商省下約9000萬元回饋金成本;中科管理局說明,園內約有11家位於山坡地的廠商受惠,總減免回饋金高達2億1000萬,其中,日本安川電機預計成為中科園區第一家依修正後適用免繳交回饋金的廠商,相信可藉此帶動台中各產業園區廠商的投資意願。

▲中科管理局。(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科管理局。(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經發局表示,在市府建議下,原山坡地開發利用免繳回饋金要件由原來的7款增列至16款,若廠商已依農業發展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繳交相當回饋性質金錢或代金之土地面積者,將免繳交回饋金;工業區部分,中科園區及台中工業區如進行山坡地利用開發,即免繳交回饋金,符合規定的山坡地產業園區廠商,將可因此節省大筆回饋金成本。

農業局也說明,「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法讓回饋金與「水土保持法」脫勾,未來廠商不用再依據水土保持計畫繳交回饋金,而是直接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收取,讓回饋金可依實際開發利用許可面積計算,也更便利廠商申請。

水利局也表示,修法後,山坡地開發仍須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轉請水利局審查,保育山坡地水土資源、涵養水源等機制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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