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單車男「7秒5刀」捅死龍哥!判正當防衛免刑責 陸檢解釋原因了

2018年09月1日 23:39

▲▼江蘇崑山當街砍人反被殺命案,于姓男子判正當防衛免負刑責。(圖/翻攝人民日報)

▲江蘇崑山當街砍人反被殺命案,于姓男子判正當防衛免負刑責。(圖/翻攝人民日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江蘇省崑山市日前發生「龍哥砍人反被殺」命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崑山市公安局1日下午發佈通報,認定的自行車騎士于男殺人屬正當防衛,不須承擔刑事責任,再度引起熱議。江蘇檢察院公布詳細案件細節,解釋認定正當防衛的原因,直言「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司法應保護防衛者的權利。

江蘇檢察院表示,公安機關查明,8月27日案發當晚,酒醉駕車的劉海龍駕駛BMW轎車,載著友人劉男、劉女和唐女等3人行經事發路口,向右側強行切入非機動車道,差點與自行車騎士于海明發生擦撞。

經雙方同行人員勸解,原本的爭執已經平息,此時劉海龍卻突然下車推打于男,又返回轎車拿出一把全長59公分開山刀,連續用刀敲打于男頸部、腰部和腿部,過程中刀子卻脫手飛出。于男在爭奪中搶到刀子,並在7秒內連砍劉男5刀。

劉男受傷跑向BMW轎車,于男繼續追砍2刀但沒有砍中。劉男繼續朝後方逃跑,于男追趕數公尺後被旁人勸阻,返回BMW轎車將車內劉男的手機放入自己口袋。待警方趕到現場後,于男將手機和刀子主動交給員警,並解釋拿走手機是想避免對方打電話召集人馬報復。

劉男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經法醫鑑定,他連續被砍中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傷,導致腹部大靜脈、腸道和腸繫膜破裂,其餘4刀則分別造成左臀部、右胸至右上臂、左肩、左肘等5處開放性傷口和3處骨折,死因為失血性休克。于男則是左頸和左胸各有1處挫傷。

至於為何認定于男行為屬正當防衛,江蘇檢察機關表示,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綁架等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不屬於防衛過當,不需要負擔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解釋,從案件起因可見,劉男酒駕又違規變換車道,主動惹事在先,又使用屬於管制刀具的雙刃尖刀敲打他人頸部等要害,已經危及于男人身安全,且刀子甩落地後又上前搶奪,沒有放棄跡象。另外,劉男受傷後跑向汽車,于男無法排除他再從車內拿出其他凶器的可能性,檢方認為,刀子雖然易手,但危險並未消除,于男當時面臨緊迫的危險。

檢察機關又說,于男搶到刀子後7秒內連續刺向劉男5刀,但在面對緊急情況時一般人很難精準判斷該採取多大強度的防衛手段,因此法律並沒有限制正當防衛的限度。檢察機關認為,于男揮舞長刀屬情急之下正常反應,不可能精準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儘管造成對方死亡,但符合特殊防衛的要求,依法不須承擔刑責。

檢察機關最後說,「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在實務上,許多不法侵害是突然發生,防衛者在急促、緊張的狀態下往往難以準確判斷防衛手段,因此司法機關應充分考慮防衛者的情況,保護正當防衛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稱,本案是劉男挑釁滋事、持刀攻擊在先,于男面對這樣的不法侵害,依法有實施正當防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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