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金泰宇減肥失敗代價超貴!復胖十公斤要賠180萬元

蘭妮小姐的泡菜國觀察日誌 蘭妮小姐

蘭妮小姐,本名林芳穎,政大廣電系畢業。因Super Junior開始學..

文/蘭妮小姐

說好的減重呢
金泰宇代言違約被告

▲g.o.d金泰宇減肥失敗代價超貴!復胖十公斤要賠180萬元。(圖/翻攝自金泰宇IG)

▲g.o.d金泰宇之前成功減重28公斤。(圖/翻攝自金泰宇IG)

韓國團體g.o.d成員金泰宇因為代言違約吃上官司
法院判決必須賠償對方6500萬韓元(近180萬台幣)
事情要回溯到2015年9月
當時金泰宇和一間減重管理公司
簽下一紙1.3億韓元的合約
雙方同意為期一年內
金泰宇擔任體重管理計畫的形象代言人
目標將體重從簽約當時的113公斤減到85公斤
隔年4月金泰宇順利完成目標
該減重管理公司也很開心地大肆宣傳
「金泰宇成功減重28公斤」
那之後金泰宇也上了很多節目公開減重成功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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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金泰宇減肥失敗代價超貴!復胖十公斤要賠180萬元。(圖/翻攝自金泰宇IG)

▲金泰宇復胖後竟然一公斤要賠18萬。(圖/翻攝自金泰宇IG)

但沒想到金泰宇在體重達標之後
就因為錄影日程等理由沒有繼續參加減重計畫
甚至在四個月後胖回到95.4公斤
超過了目標體重10公斤!!!!!
而雖然一年的合約期過了
減重管理公司為了讓他維持身材
安排一周一次的防復胖課程
他一次都沒出席
減重管理公司便以「金泰宇沒有善盡代言人責任,違反合約義務而使我方遭受損失」提起訴訟

▲g.o.d金泰宇減肥失敗代價超貴!復胖十公斤要賠180萬元。(圖/翻攝自金泰宇IG)

▲6月時金泰宇更新的自拍,明顯又胖回來了。(圖/翻攝自金泰宇IG)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8日做出判決
法官表示金泰宇沒能履行代言規定的維持體重義務而復胖
讓不少顧客因為懷疑體重管理計劃的效果
申請退款或取消報名
但是當時成功減重也讓減重管理公司
獲得一定的廣告效果
所以賠償代言費的一半最適當
要金泰宇退回一半的代言費也就是6500萬韓元
底下網友留言滿有趣的,有人說
「kg당 650만원이네(一公斤要650萬韓元啊)」相當於18萬台幣
「고기값 엄청 비싸네(這個肉價過分的昂貴啊)」
大家焦點都放在6500萬韓元上面ㅋㅋㅋㅋ
該說果然是愛吃烤五花肉的民族嗎?XDDD

▲g.o.d金泰宇減肥失敗代價超貴!復胖十公斤要賠180萬元。(圖/翻攝自金泰宇IG)

▲金泰宇一家曾上綜藝節目《Oh My Baby》而知名。(圖/翻攝自金泰宇IG)

金泰宇以前經常被叫做熊泰宇
我也看習慣他胖胖壯壯的樣子
瘦下來當然穿衣服比較好看了
但是畢竟是大叔的年紀了(?)→37歲
一不小心很容易復胖啊
維持身材的秘訣
要不要跟我們殷志源歐巴討教一下呢?ㅋㅋㅋㅋ


蘭妮小姐

蘭妮小姐,本名林芳穎,政大廣電系畢業,現任三立國際新聞記者。因Super Junior開始學韓文,曾在韓國首爾旅居一年半,擔任科技新創公司大中華區行銷經理,從迷妹變身韓國OL,長期關注韓國脈動。本文由【Hallo Laney 蘭妮小姐】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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