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碧珠/司法管不到兒童霸凌?

▲男童,男孩,小學生,暴力,家暴,體罰,責備,校園暴力,懲罰。(圖/CFP)

▲花檢因孩子疑似被同學霸凌而至學校訊問師生一事,即便檢察官的行為不可取,但相關教育單位卻沒有深入調查這個校園霸凌事件的真相。(圖/CFP)

你的孩子被霸凌了,怎麼辦?找老師,不就是一個最直截了當的處理方式嗎?但是如果老師不理睬,孩子長期處於被霸凌的狀況,乃至精神上已經呈現不穩定的狀態了?又該怎麼辦呢?

據新聞報導,花蓮地檢署林俊佑檢察官因為孩子疑被同學霸凌,和兩位員警去幼兒園問個明白,雖然他的方法與態度不正確,但身為家長的他為何如此憤怒?他的孩子為什麼回家哭?台灣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老師們該如何處理?從整個事件的發展以觀,學校、老師、家長們,顯然都不知所措!

你自己呢?你曾被霸凌或霸凌過別人嗎?憶兒時,在未上小學前的我,鄰家有個較為高大的小孩老愛逗弄我,曾經她用玩具槍差點打破我的腦袋,之後我和她又成為同班同學,因為我功課好,老師賜我一根棒子,用以維護秩序、督導同學做功課,我因此有機會常常「照顧」她,責備她功課、行為的不是。曾有個律師朋友說過,小時候只因為同學超過桌面上的中間線,她就用刀子劃同學的手。她感謝當時同學母親只告誡她,而沒採取法律或嚴厲的方式處理。

在花蓮檢察官事件中,媒體對於孩童是否被霸凌的內容報導不夠深入,但就相關報導以觀,檢察官的小孩似乎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被拿走了貼紙。那樣的行為算不算霸凌?或者是否還有其他令這位孩子感到不悅的行為,媒體好像沒有說。

兒童霸凌,因為兒童沒有行為能力,也就沒有責任能力,自也不可能被課以刑事責任,也當然不是檢察官偵查的對象。但是家長呢?欺負別人小孩的家長是要負責的,因為家長有管教權,也有管教的責任跟義務,至於老師和校方對於學生在校發生的不當行為,有責任輔導、糾正,自然也難辭其咎!但我們的社會體制對於這類事件沒有完善的處理機制,老師、學校、教育當局,甚至司法檢調人員,都完全不知所措。

有論者提出「智慧檢察改革防範檢察官濫權」的論述,但試問大數據在哪?我們有兒童霸凌事件的相關紀錄嗎?在學校?在醫院?在法院?沒有有意義的兒童霸凌事件資料建檔,就沒有大數據,沒有大數據,再好的互聯網與人工智慧的科技都是枉然。

淡江大學工程法律中心主任范素玲曾撰文對於該事件的發展,表示憂心。就此事件來說,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教育當局對於家長表示兒童被長期霸凌,乃至身心不穩定,有幼兒憂鬱症之徵兆的問題,竟然不須與醫師或心理專家諮商,花蓮縣府教育處專員在一天內經審視「相關監視畫面」後即可論定沒有霸凌事件,當園方與家長說法有如此大的落差時,相關單位為何沒有深入調查?對於孩子學習環境的安全與身心發展健全的重視程度如此輕忽,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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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碧珠●謝碧珠,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於各期刊與報紙發表著作,曾任東吳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會計研究月刊主辦大專盃會計專業辯論比賽評審委員、第5屆會計師公會實務組銀座論文獎得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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