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誣指對手判賠100萬 彰化縣長魏明谷:再研議

▲▼魏明谷與段宜康判賠鄰滄敏100萬。(圖/記者唐詠絮攝)

▲魏明谷(中)判賠林滄敏100萬,魏明谷表示一切要等到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立委段宜康、彰化縣長魏明谷2014年指控對手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經法院判決後全案定讞,段宜康和魏明谷須賠償 100 萬元、登報道歉、移除臉書粉專文章。魏明谷今天(10日)對此表示,他說事證都是查證過的事實,但一審判決30萬,如今增加到100萬元,他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

魏明谷說,當初盡全力查證,這是鐵的事實,當事人也承認有此偽造事證,無奈卻有如此的判決結果,但一切都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魏明谷與段宜康判賠鄰滄敏100萬。(圖/記者唐詠絮攝)

▲林滄敏在這場官司中獲勝。(圖/資料照片/記者唐詠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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