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涉性侵8女最小14歲求刑41年 秦偉被判8年

2018年08月8日 16:02

秦偉記者會2。(圖/記者徐文彬攝)

▲秦偉曾召開記者會,哭訴自己有「情感偏差」,不過檢方認為,根本是性侵慣犯,是「性侵害心理」。(圖/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秦偉2016年遭女造型師踢爆性侵,引發多名被害女子紛紛跳出來指控,台北地檢署將秦偉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罪一罰原則,求刑41年。台北地方法院經過近2年審理,8日下午宣判,秦偉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名,共3件,各處有期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期8年。

其實判決前,受害者之一的女設計師便發出一份聲明,表示將待情緒平復後,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以下聲明全文:

各媒體記者謝謝你們的關心,今天法院宣判我不會到場,現在情緒心情非常忐忑需要一個人靜一靜,請給我一點時間暫時無法接聽任何電話或者會先關機。謝謝你們的體諒。

這兩年一路走來一直讓自己簡簡單單的生活,才能擁有健康的身心,但今天這一刻終於來到 無論結果如何我卻好想崩潰大哭。這案件一開始新聞出來 合作四年的歌手商演造型經紀人微信我:你先好好休息。

但一休息就2年了,其實我一直很感恩也很謝謝他們這幾年來的照顧 合作四年多讓我學習很多,官司期間雖然法扶申請沒通過 賣了車也接廣告造型案子努力生活,同時也讓我經歷直播主播,賣了不需要的LV包和DJ機器專心進修銀飾 再走上真正喜愛銀飾設計師的路。對的起自己並對社會有個交代,對所有受害者也仁至義盡了,這個事件我有必要好好對社會做個說明,但不想當下情緒反應草率結尾,仔細思考後宣判結果出來,我會整理好心情明日開記者會說明。

▲▼ 秦偉性侵案出庭步出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秦偉先前開庭時強調,自己握有證據證明清白。(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2016年7名,一名女造型師透過臉書,指控秦偉性侵,且不僅有她,還有多名被害女性向她哭訴也遭染指,年紀最輕的還僅有14歲,決定站出來對秦偉提出告訴。對此,秦偉曾多次回應是兩情相悅,之後又召開記者會,痛哭陳述自己是感情偏差。

檢方偵辦後發現,包括14歲女粉絲、超商女店員、女編劇、女網友等,都成了秦偉下手的目標,有的慘遭性侵得逞,有的幸運逃過,但已留下難以磨滅的創傷。該名14歲女粉絲原以為秦偉真的對她有意,沒想到慘遭玩弄,難過得一度想輕生。

檢方認為,秦偉打著自己曾遭火燒受創再站起來的形象,誘騙被害人,並以「我真的很想生小孩」等話語安撫,但依被害人及其親友證稱,認為秦偉根本是性侵慣犯,是具有偏差的「性侵害心理」因此依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性交未遂,累計求刑41年起訴。

之後多次開庭,秦偉強調自己手上握有Line對話等證據,證明清白,且許多自稱遭到侵害的女子,他根本不記得。不過女設計師爆料,秦偉連在法庭上都態度不佳,根本不認錯,甚至在法庭上咆哮指受害者串供、媒體要害他等等藐視法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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