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硫酸潑女友立刻自首 被害家屬批:只是想減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斗南鎮一名36歲的邱姓男子,不滿交往8年的36歲李姓女友堅持分手,4日上午7點多埋伏在女方上班路途中,趁其不備朝背部猛潑硫酸。事後,他自首稱,懷疑雙方感情有第三者介入,才會一時情緒失控。另外,對於邱男犯後馬上坦承犯行,李女家屬不能接受,認為這一切都是預謀的,自首只是想要獲得減刑。

警方指出,邱男犯後跑進警局,自稱在斗南明昌路段朝女友潑酸;不過,早在他自首前,就已經接獲民眾報案,趕抵現場也發覺李女傷勢嚴重,緊急將人送往台大雲林分院急救。而經醫院診斷,李女背部、臉部、腿部二度灼傷,眼睛也因此受創,甚至有失明危機。

▲▼雲林潑酸案。(圖/民眾提供)

▲男子不滿女友執意分手,趁機潑酸再到警局自首。(圖/民眾提供,下同)

邱男稱,雙方各有過一段婚姻,各自離婚後交往至今已經8年,與同居一段日子了,結果對方近日卻提出分手,不管事哭求復合,或是下跪都沒用,懷疑這段感情有第三者介入,才會失控潑灑硫酸、並嗆聲「你討客兄」洩憤。

李女親友得知消息後相當氣憤,坦言她家中還有2個孩子需要撫養倘若失明家中經濟支柱立時崩塌,「到時候該怎麼辦?」另外,據《自由時報》報導,邱嫌也曾向友人透露,李女毀了他,要給她好看,讓她後悔。對此,李女家人也認為,嫌犯犯案後馬上自首,根本就是有預謀的,懷疑他自首只是想要減輕刑責而已。

▲▼雲林潑酸案。(圖/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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