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誤用自來水洗腎」 中國附醫回應了!

被爆「用自來水洗腎」中國附醫回應。(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中國附醫被爆今年2月因接錯管,讓病患「用自來水洗腎」。(示意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醫院先前發生加護病房重症患者「洗腎管接錯」疏失,該起案件影響6名重症患者。近日,有民眾向媒體爆料,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加護病房早在今年二月就發生過,因事發的腦中風暨神經重症加護病房無RO逆滲透水管路,而採用可移動式ICU洗腎用純水機,才會發生接錯管讓病患誤用自來水洗腎。

根據《自由時報》指出,在急重症醫療大樓的腦中風暨神經重症加護病房,無RO逆滲透水的管路,因此使用可移動式的ICU洗腎用純水機。結果在今年二月醫護人員誤將一般自來水管線誤插本該插入純水機的洗腎機器,讓病患用「自來水」洗腎。

對此中國附醫回應:「本院神經加護病房曾於今年二月發生一起移動式逆滲透水處理異常事件,當下已立即針對此事件進行檢討改善,並完成病人安全通報,而後續密集追蹤病情,未有病人因此事件而產生傷害。」事後醫院也立即將自來水出水口接頭由母頭改為公頭,加強醫護人員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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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新增衛生局說法:

有關媒體報載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洗腎機疑誤接自來水管一案,經查本局尚未接獲相關案件舉報。經向該院了解後,確實於今年二月有發生案件,事發當時該院已循病安異常通報機制進行院內自主通報,並進行改善檢討。惟並未通報本局,本局將請該院提出書面說明及相關報告。

本局於台大醫院發生洗腎機誤接事件後,已主動於醫療機構督導考核時,加強各醫院查核。本案本局將會立即進行調查,根據「醫療法」108條,屬醫療業務管理明顯疏失,造成病患傷亡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情節,就違反規定的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全部或一部分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本案後續查證,如屬實,本局將依法處辦,以維護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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