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女激戰台男!3天纏綿「磨妹妹」炮開全射 滾完床單竟怒告

▲▼性侵,裸女,自拍,約炮,賣淫,外拍,小模,裸照,床,嘿咻。(圖/翻攝pixabay網站)

▲澳門女約炮台男,事後卻突然告性侵。(圖/pixabay,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26歲的簡姓男子玩網路遊戲時認識了一名26歲的澳門籍女網友,兩人在遊戲裡並肩作戰,因此開始培養出默契,感情逐漸升溫,甚至以公、婆互稱,還會傳鹹溼的訊息如「硬硬的頭磨妹妹」等。澳門女有次搭機來台找簡男,連續3天在旅館激戰好幾回合,再返回澳門;沒想到5天後,她突然回台灣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認定簡男罪證不足而不起訴。

簡男與澳門女網戀一段時間後,決定要約出來見面表達自己的情感。去年11月,澳門女來台灣旅遊,簡男超開心,還親自接機、安排酒店,兩人3天的行程幾乎都纏綿在一起,直到女方搭機回澳門,簡男親自送機還傳LINE訊息:「謝謝這幾天的陪伴。」猶如情侶互動般。

豈料,澳門女二度造訪台灣,卻對「網公」簡男提告性侵。她指控,第一天來台灣與其他網友相聚用餐後,當天晚上與簡男一起返回旅館,翌日凌晨,簡男開始想親她,當她把頭轉開,簡男就開始搓揉她的身體,性侵得逞。

然而簡男解釋,從機場接到「網婆」後就一同外出用餐,傍晚回旅館洗澡完,兩人自然而然上床做愛,「她還主動幫我打手槍。」完事後就睡著,直到晚上9時許醒來,兩人再激烈做了一次;凌晨,澳門女睡醒喊肚子餓。簡男下樓至超商買食物回房;翌日早上9時,簡男親醒網婆又做愛一次,完事後一起外出用餐。

兩人的說法不一致,檢方傳喚曾與澳門女吃飯的女網友,她供稱,澳門女沒有提及過被性侵一事。依照常理,若遭性侵,應該不會多次回到加害人房間,她也未向外界求助,此外,她回澳門後卻是質問簡男「為何盜帳號」,也跟一般性侵狀況不太一樣。

檢方勘驗LINE對話紀錄,發現澳門女傳著非常露骨的訊息如「老公有沒有搭帳篷?」、「老婆想要跟你一樣舒服」、「老公用硬硬的頭頭來磨妹妹」等;簡男也熱情回應「我想要看蝴蝶~」、「褲子好緊不舒服」等。整起案件都無其他具體事證以證明簡男涉性侵,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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