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油815出包照發四個月獎金 民眾批:用愛發「錢」

2018年06月17日 13:04

▲去年八一五全台大停電,台電、中油員工卻照樣能領4.4個月年終獎金,引發民眾不滿。▼(圖/記者李毓康攝)

▲去年八一五全台大停電,台電、中油員工卻照樣能領4.4個月年終獎金,引發民眾不滿。▼(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8月15日全台大停電,台電、中油兩大國營事業出包,導致全台超過500萬用戶沒電可用,但行政院日前核定國營事業考成獎金審查結果,油電員工年終獎金可領4.4個月,平均約26萬元,遭民眾批評不是「用愛發電」,而是「用愛發錢。」

去年八一五全台無預警大停電,事後調查,因中油對台電天然氣供應管線意外停止運作2分鐘,導致大潭電廠6部機組全部跳停,造成電力備轉容量不足,供電系統為避免全面崩潰,啟動保護措施採用分區停電,不僅台電對592萬用電戶減收一日電費,損失3.6億元,也揭露台灣電力供應的潛藏危機。

不過,台電和台灣中油兩大國營事業出包,但行政院評定去年國營事業考成獎金複評審查結果,台灣中油公司總分仍高於80分,獲得甲等考評,因此仍能獲得2個月滿額的考成獎金。

若加計績效獎金,台電、中油的年終獎金合計最高可領4.4個月,平均約26萬元。消息一出,不少民眾譙翻天,民眾陳先生批評,國營事業員工的薪水已經夠高了,做事跟酬勞不成比例,領這麼多年終獎金根本「無恥」。

國營事業員工年終獎金分別考成與績效獎金,前者由行行政院核定,後者由經濟部核定,獎金最高分別為2個月及2.4個月。對於民眾反彈國營事業犯錯仍照拿高額獎金,中油高層表示,尊重行政院對考成獎金的決議。

台灣中油表示,中油的營運主力項目為石化、煉製及加油站等,與發電相關的天然氣業務只是其中一項,如果因單項業務疏失,而抹殺其他業務同仁的付出與努力,扣減其年終獎金也不見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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