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輕按列印 濫開稅單的國稅局長小心了!

▲報稅,納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財政,國家財政,國稅局,排隊,人潮,臨櫃辦理。(圖/記者謝婷婷攝)

▲報稅季節很多人到臨櫃辦理。(圖/記者謝婷婷攝)

5月報稅季結束了,國稅局開始審查報稅資料,不久之後,一些民眾可能會收到補稅單,如果你收到不是你該繳的稅單,該怎麼辦呢? 友人潘先生的處理方式可以借鏡。

潘先生被前任職公司亂報薪資所得,於是被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其現在的薪資。他去找稅務官員說明並提出證據,那年他失業在家,不可能領薪水。後來,稅務員回覆說因為前公司有提供「印領清冊」,所以潘先生還是要繳稅。潘先生則認為印章30元就可以刻一個,蓋印章說他有領薪水,這種證據力太薄弱,他要求應該請那公司提供薪資轉帳記錄、或出勤紀錄。

未料稅務員說,他們不是執法單位不能查稅,甚至還要潘先生控告公司偽造文書,若判決成立了,國稅局才能撤銷潘先生的稅單。潘先生火大了,稅捐機關不查稅,百姓憑什麼去查?於是潘先生表示要控訴承辦稅務員及國稅局局長「瀆職」,沒想到三天後,前公司派人繳掉了那張稅單。

其實依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稅務官員本就有對公司申報資料查核的職責,尤其潘先生己提出證明沒有領到錢,稅務官員應進一步查證該筆薪資支出或「印領清冊」的真實性,這樣的查證其實是很容易的,但是稅務員卻怠墮,反而將「查證」的工作推給潘先生,這不但已涉及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規定,也違反公務員服務不得怠惰、不得畏難及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的規定。而上級長官更應對下屬負監督之責。

在先進國家,納稅人是極度被尊重的,若有任何被不當對待,稅務人員會被逞處,甚至國稅局長必須下台。加拿大稅務局在過去4年逞處了1000名稅務人員,理由包括未能保護個資、未能保護稅務局聲譽,以及對納稅人不禮貌等等;今年3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加拿大稅務局須賠償近170萬加幣給溫哥華島一對夫婦,法官斥責稅務局,沒有確實證據,就以高壓手段、惡意行動,破壞兩人的企業和個人生活。

不久之前,日本國稅廳長佐川宣壽,在國會公然說謊被揭露,最後辭職下台;美國國稅局對茶黨等保守團體申請免稅予以刁難,歐巴馬對國稅局的不當查帳震怒 ,要求局長立刻辭職下台,後來司法部還宣布,國稅局要提出道歉,並賠償巨額的損害。

反觀我們國家對納稅人的尊重與保護遠不及先進國家,而且離譜的稅災案例一再發生,去年法學教授曾建元,氣憤地在媒體投書《我家火燒厝,國稅局還趁火打劫》,他家的除濕機設計不良,自燃引發火災,廠商的「損害賠償金」被國稅局違法認定為「所得」,要求他補繳所得稅和罰鍰20多萬元,那時他點名「何瑞芳」和「許慈美」兩任台北國稅局長發出的裁處書有問題。

不久前,又有位小資電商黃小姐也上了媒體,她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不是上市櫃公司,竟然收到9000多萬元的補稅單,後來國稅局更改稅單,說是800多萬元,不到一個月,第三張稅單又來了,變成900多萬元。一年三張不同金額稅單,黃小姐質疑稅單亂開,沒有標準,這三張稅單也是「許慈美」局長發出的 。

稅務官員指尖輕輕一按就列印出來的稅單,在台灣行政救濟失靈的狀況下,人民極可能為此奔波一生,不可不慎。身為國稅局長,代表國家向人民徵收稅捐,本應善盡職責督導下屬,服務人民、解決困難,卻一再發生稅單擾民、害民之事,是領導無方?督導不周?還是放任下屬濫開稅單,另有所謀?這在先進國家早就被撤職查辦,這種陷國家於不義的國稅局局長,監察院以及主管機關應立即調查咎責。

在台灣的很多中小企業,收到不合理的稅單,或是因為被國稅局恐嚇要脅,或是怕麻煩而選擇繳錢了事,後來卻變成稅務官員眼中「好欺負的弱鵝」,常常被開稅單,金額也越開越大,最後不堪負荷只好關門。潘先生堅持:「不該他繳的稅,一毛都不繳;該他繳的,一毛都不會欠國家」值得大家效法,人民被政府不合理的對待就應該大聲的說出來,國家縱容財稅官員,用「稅暴力」摧毀人民生活,這樣的惡行不容寬待。濫開稅單的國稅局長,你的名字等於「苛稅酷吏」的代名詞,小心人民忍無可忍的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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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仁權,台北市企業主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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