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達仁申請的是「協助自殺」 他說安樂死僅有這4國合法

▲▼傅達仁。(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傅達仁瑞士申請的是「協助自殺」。(圖/翻攝傅達仁臉書)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今(7)日在家人的陪伴下,於台灣時間下午4時45分步入死亡小屋。衛福部金門醫院精神科醫師表示,許多台灣人都把安樂死與「協助自殺」混為一談,殊不知全世界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僅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與哥倫比亞等4國,「傅達仁到瑞士申請的,其實是協助自殺。」

安樂死與協助自殺一直存在許多模糊地帶。徐志雲表示,安樂死與協助自殺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由醫護親自動手」。瑞士雖然是善終大國,從1940年起就提供病人「選擇權」,但礙於法律規定不可由醫護人員親手執行,面對通過申請病患,通常是提供藥品或按鈕,減少最終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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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安樂死就不一樣了。」徐志雲提到,全世界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荷蘭,病患可意識清楚的狀態下,經審查確定罹患絕症、身體痛苦難忍受、失去尊嚴等,就可要求安樂死。惟18歲以下需經過父母同意,一旦條件確定,醫師甚至會免費到府執行。

注射 打點滴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全世界僅有4個國家安樂死合法話。(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比利時則是全世界第一個沒有安樂死年齡限制的國家,目前最小執行者年紀僅17歲,且患者不一定要身患絕症,心理上有難以忍受痛苦的民眾,也可在具有強烈意願及意識的情況下申請執行。

徐志雲表示,比利時病患在通過2名醫師的評估後,家庭醫師會協助注射過量的麻醉藥物,讓患者在睡眠中死亡。因心理理由申請安樂死者,則需增加1位精神科醫師評估,並增加1個月緩衝期,確認患者意願不變,才會協助善終。

台灣同志熱線2017年曾做過一份「安樂死合法化相關議題看法調查」,在2000多名填答民眾中,有92%對安樂死表示支持、6%不確定,僅有1%不同意,結果超乎預期。儘管如此,徐志雲仍坦言,「現在談安樂死還太早」。

生病,昏迷。(圖/達志/示意圖)

醫師表示,現代談安樂死言之過早。(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他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即將在2019年上路,讓20歲以上的成年人,在處於疾病末期、不可逆的昏迷狀態、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狀態時,能由醫護人員依據預立內容,終止、撤除或不施行急救,相較於過去的「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需有委託代理人,更明確規範病人權利。

徐志雲說,距離病主法上路只剩半年,許多民眾與醫療機構對於內容依然「一知半解」,加上從安寧緩和到病主法推行就花了10幾年時間,安樂死雖然是一個藍圖,但在現在大家都不知道病主法能帶給大家多大權利前去談它,「有點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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