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獄又性侵10歲童!慣犯「見小孩就性衝動」判13年 童父:可以了

▲▼光頭惡狼出獄又性侵10歲男童。(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性侵惡狼出獄52天又性侵10歲男童,他還對警方供稱:「自己看到幼童,不論男女都會有性衝動。」(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7歲性侵慣犯陳文惟,因2次性侵幼童入獄10多年,結果他2017年7月出獄後短短52天,就跑到宜蘭誘拐10歲男童性侵得逞,他被逮捕時還向警方供稱「自己看到小孩,就會有性衝動!」因此被法院裁定收押至今。宜蘭地方法院4日審理案情,判處陳文惟13年有期徒刑,讓男童父親嘆說:「可以了!」

根據了解,今年37歲的陳文惟19歲時就因猥褻男童入獄,3年出獄後又誘拐一名9歲男童性侵得逞,再次坐牢時也趁夜性侵同寢獄友得逞,經醫生鑑定後判定他有戀童症、輕度智能障礙等,因此被台北監獄強制去接受心理治療,直到2017年7月底才期滿出獄。

陳文惟出獄後就搬回了宜蘭老家,隨後經常去孩子多的地方遊蕩,最後就在9月17日、出獄短短52天內,再次誘拐了一名10歲男童,帶到附近建築工地性侵得逞。男童回家後立刻對母親哭訴,母親才趕緊把他帶去驗傷,發現他雙手肘、膝蓋擦傷,肛門周邊紅腫等傷勢,確實有被性侵跡象,同時也採得陳男精液。

陳文惟被警方逮捕後還表示,「自己看到幼童,不論男女都會有性衝動。」法官考量他再犯機率高,因此將他裁定收押至今。宜蘭地院4日審理案情,認為陳男前科累累,出獄僅52天又再犯,使得男童身心受創,加上至今未與男童家屬和解,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13年重刑。

對此,男童父親表示,判得比預期的重了,嘆說「可以了。」希望整起事件能早點落幕,希望陳男未來不要再回到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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