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流氓警察」挨告嗆打壓言論自由 周玉蔻再被判50日

▲王炳忠自訴周玉蔻女士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案,第二次開庭審理▼。(圖/記者屠惠剛攝)

▲周玉蔻因罵退休警「流氓警察」,被判50天拘役。(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又被判刑。這次是日前在政論節目上,就年金改革議題討論時,批評2名警察是「流氓警察」,其中一人退休警賴坤柚部分,日前已判周玉蔻拘役50日。31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另一名退休警陳志傑部分宣判,依舊是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新台幣每日1000元計算。

去年4月,周玉蔻上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新聞追追追》時,就年金改革問題與退休員警賴坤柚、陳志傑發生口角,當時周玉蔻批評根本是「流氓警察」,引來賴、陳2人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方法院先就賴坤柚部分,判決周玉蔻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5萬元。

不過上個月30日,針對陳志傑部分開庭,周玉蔻怒嗆檢察官根本是濫權起訴、打壓言論自由、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強調自己的哥哥也是退休警官,上節目時,陳志傑凶狠問她「你哥哥叫什麼名字?」口氣根本就像流氓。陳志傑則反擊,周玉蔻是標準的「人身攻擊」,已經有給她一次機會了,但她態度傲慢,說了10次流氓,陳志傑因此當場氣到拍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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