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清龍/兩岸和平統一 須經台灣公投

2018年05月30日 19:32

▲▼兩岸關係,台灣,中國大陸,國旗。(圖/Pixabay/合成圖)

▲海峽兩岸交流熱絡,兩岸統一須經台灣公投。(圖/Pixabay/合成圖)

布吉納法索上周宣布與我國斷交後,蔡總統憤而說出「不會再忍讓」和「走自己的路」等重話,陸委會隨即宣布將嚴限陸方人員來台,兩岸儼然將回到扁時代的對抗老路,令人深以為憂。

這一波兩岸變局的起因雖是一連串美、中、台三邊關係互動的結果,但在兩岸互責對方破壞現狀的爭辯中,反而突出一個關鍵問題,即儘管「維持現狀」乃是兩岸共同珍視的價值,雙方其實都在破壞現狀或改變現狀。這也說明所謂「維持現狀」只是一種語言偽術,現狀根本不可能永遠維持。且因民共缺乏互信,即使民進黨重新確認並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關係也不可能恢復原貌。

一旦兩岸走回對抗的老路,依照當前局勢,大陸不會放鬆對台灣的國際打壓,有一天台灣可能會丟掉所有邦交國,屆時「中華民國」將連「名存」的根基都沒有了。但這真的是大陸想要的結果嗎?問題於是回到大陸究竟要的是什麼。

習近平曾說:「兩岸問題的關鍵在於大陸本身的進步與發展」,展現大陸自信的一面,亦即隨著大陸在經濟、社會、政治、人民生活水準、文明程度,以及國際地位的提升,台灣民眾對大陸的看法也會跟著改觀,統一的條件就會發生變化。

十九大後,大陸涉台單位發起建構新的兩岸統一論述,基本不離「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基調,重點則是要「說服台灣民眾為什麼要統一?」也就是強調未來的兩岸結局不是選擇題,而是只有統一這個選項,差別在於如何統一而已。

根據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5條明定「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然而何謂「和平方式」,大陸方面至今並沒有具體的說明。

其實關於和平統一的方法在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中已提供了答案,那就是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這也是台灣社會的共識。因此如果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中的「公民投票」來界定大陸《反分裂國家法》中的「和平方式」﹐兩岸目前的紛擾就可迎刃而解。這是企業家曹興誠先生早在20年前就已提出的創見。

其具體的步驟如下:一、台灣不必舉辦「獨立公投」,因為現狀就是獨立。二、台灣不排斥與大陸統一,惟統一必須順應台灣民意,即必須通過「統一公投」。三、「統一公投」應由大陸提出,以免台灣激生內部爭議。四、大陸提出「統一公投」之前,應將其「高度自治」之具體實施內容,連同台灣人在統一後之權利、義務等等,公開予以詳盡說明,以便台灣百姓做出判斷與決定。五、如果公投沒過,兩岸繼續維持現狀,若干年後可再提出。六、統一公投如果通過,表示多數台灣民眾同意,統一較獨立現狀有利,兩岸即可完成統一。

對台灣來說,「維持現狀」是多數人的想法,但如前所述,所謂現狀根本不可能永遠維持,「統一」終究是必須面對的問題;對大陸來說,「兩岸統一」是無比神聖的歷史任務,但唯有經過民主程序下的統一,兩岸才能「心靈契合」,真正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本文轉載自107.5.30《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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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龍,中國時報發行人兼旺報社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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