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換過iPhone電池? 蘋果即日起退你1700元

記者洪聖壹/台北報導

針對透過新版 iOS 調降手機效能,藉此延長手機使用壽命的做法,Apple 公司在道歉之後,於去年(2017) 12 月底宣布調降電池更換費用;並於稍早宣布,只要是去年底到 Apple 門市維修 iPhone 6 或是後續機種的用戶,將可以獲得新台幣 1,700 元的退款,即日起實施。

Apple 公司在官方聲明當中指出,大約在一年前推出的iOS 10.2.1當中,透過更新可以在手機超過指定負載峰值期間改善電源管理,藉此避免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和iPhone SE意外關機。在最近的 iOS 11.2 中,也將同樣的支援延伸至 iPhone 7 與 iPhone 7 Plus。通過這樣的更新,iOS可以在需要時動態管理某些系統組件的最高性能,以防止當時多數消費者發現的關機門事件。

不過這樣的做法讓消費者很不能接受,於是後續 Apple 公司連續做了多項措施,其中就是「維修降價」。Apple 自 2018 年 1 月底起到 12 月,針對 iPhone 6 以後機種的電池維修費用自新台幣 2590 元調降為新台幣 890 元,同一時間,國外的手機電池維修價格也從 79 美元,調降到 29 美元,降幅近台幣1,700元,不過當時並未針對已經發現自己電池壽命有問題、並且已經付款維修的 iPhone 用戶提供相關的保障措施。

而在稍早,Apple 在官網宣布,針對已於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間,已經完成電池更換的用戶,Apple 將提供台幣 1700 元的退款,不過這些人必須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算符合資格:

1.維修 iPhone 6 或者後續機種的用戶。

2.維修地點必須要在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Apple Store、Apple 維修中心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完成更換。

3.iPhone 電池過保固。(保固內的更換不符合此退款資格)

Apple 表示,會在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間,透過電子郵件聯絡符合資格的客戶,並提供如何取得退款的指示,如果用戶在 2018 年 8 月 1 日前未收到 Apple 的電子郵件,但相信自己符合上述的退款資格,可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攜帶維修證明、聯絡 Apple。

*資料來源: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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