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有證據!最快7月續討黨產 國民黨遭追徵11億的2大理由

記者賴于榛、蔣婕妤/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委員會22日就國民黨不當取得並轉售舊中央黨部舉行聽證會,雖然國民黨奮力一搏拿出民國96年時行政院曾做成的決議,佐證一切均屬合法取得;但黨產會也不是省油的燈,除了發現民國56、58年的借用契約,證明國民黨非合法取得之外,同步拿出當時台北市政府公文案號,質疑這讓讓售過程快得不合理,處分國家財產的方式還白白讓國庫損失三億多元。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最快7月份會對追徵做出決定。

針對國民黨舊黨部大樓取得與讓售案,黨產會22日召開聽證會,並在月初就提出調查報告,內容指出,本次聽證會有2大爭點,一是這土地及原地上建物是否是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方式所取得之「不當取得財產」?第二則是如果國民黨舊黨部與土地確實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但產權已移轉到張榮發基金會,應否向國民黨追徵其價額,其價額應如何計算。

價額部分,黨產會則指出,依據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應就國民黨其他財追徵土地及原地上建物財產變形之替代物或價值,換算下來,國民黨恐遭黨產會追徵將近11.4億元。

▲黨產會召開舊國民黨中央黨部聽證會,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22日在聽證會上砲火四射。(圖/記者屠惠剛攝)

但國民黨奮力反撲,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在聽證會中翻出民國96年的行政院曾由現任大法官、當時政委許志雄召開續商追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相關問題會議,當時針對「專案中國國民黨租購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國有房地案」,結論是指出「依法辦理,與一般民眾申購國有土地之案件之審核及計算方式並無二致」。

邱大展認為這已佐證一切均屬合法取得,反嗆黨產會如果要辦,應該要主動把當初開會的那些人都移送法辦,還批評黨產會連撥用、借用、占用都搞不清楚,「今天提出調查、追徵根本是無的放矢,莫須有的罪名。」

▲國民黨翻出行政院當時的合法報告,佐證舊黨部的讓售合法。(圖/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翻出行政院當時的合法報告,佐證舊黨部的讓售合法。(圖/國民黨提供)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受訪時則回應邱大展的各種指控,他說,黨產會就是在調查以前的事情,他們有找到當時行政院調查過程沒有找到的資料,譬如說民國56年的借用契約,包括國有財產署過去內部的公文,裡面清楚地說,如果有增建建物,要無條件歸還國有等等說法,並強調揭露這些資料就是要聽國民黨的說法,但是很遺憾國民黨提早離席不回應。

另外,邱大展指稱黨產會搞不清楚撥用、占用,林峯正則說,如果撥用就是完全合法,那為何要跟當時的國有財產局簽兩次的借用契約,反問國民黨如果合法,何必借、何必租?他強調雖然國民黨不回應,但依然會依規定做後續處理。

▲黨產會發現國民黨民國56年、58年時借用舊黨部大樓的兩份借用契約。(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翻出國民黨民國56年、58年時借用舊黨部大樓的兩份借用契約。(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發現國民黨民國56年、58年時借用舊黨部大樓的兩份借用契約。(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發言施錦芳接受《ETtoday新聞雲》記者訪問時,補充解釋為何重啟調查民國96年的行政院會議,她表示,邱大展談到的決議,其實是前朝清理黨產的會議,當時對黨產作一個總結,但談的是承租跟出售舊黨部大樓,國產署也只拿出民國72年後的資料。

黨產會這次的追查,則是找出了追徵國民黨11億的2大理由,包括借用契約以及台北市當時的公文案號佐證。有別民國96年只調查承租與轉售,黨產會從改抓國民黨的不當取得舊黨部大樓下手,施錦芳說,黨產會調查時發現「新的東西」,包括56年與58年國民黨都有借用情形,並簽下借用契約,因為借用有法律要件,究竟國民黨是否符合當時的法令,聽證會的報告跟學者都提出質疑。

▲黨產會發現國民黨民國56年、58年時借用舊黨部大樓的兩份借用契約。(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發現國民黨民國56年、58年時借用舊黨部大樓的兩份借用契約。(圖/黨產會提供)

施錦芳表示,58年的國有房屋借用契約第十條載明,借用機關或借(任)用人在借用房屋之基地上,如有自行增建,交還房屋時,應無償交由出借機關接管收歸國有,但理論上,就法令的架構,借用單位必須是政府單位、學校,或者部隊,可國民黨根本不符合借用資格,基本上他們認為這借用契約本身就是違法。

從源頭抓出國民黨從取得就是違法,施錦芳還說回過頭來談,國民黨在民國79年讓售這塊土地,是否合法或是合理也是聽證會上備受質疑的地方,「這樣處分國家財產究竟符合法治國原則嗎?」

▲黨產會整理出國民黨舊黨部大樓讓售給國民黨之大事記。(圖/記者賴于榛攝)

▲黨產會整理出國民黨舊黨部大樓讓售給國民黨之大事記。(圖/記者賴于榛攝)

根據黨產會的整理,國民黨在79年3月1日提出承購申請書,到了當年5月1日,當時的國有財產局函覆洽台北市政府查明疑義,6月20日台北市政府函復本案基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行政區,非屬公共設施用地後,審計部6月27日同意備查,同日國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簽准讓售。

施錦芳說,社會質疑的是,當年7月1日剛好是公告現值調整,從一坪17萬變成34萬,換句話說4天的時間國庫就損失了3億多的經費,她質疑「身為一個公產的管理機關,難道不應該更審慎嗎?」因此要求國有財產署提供在同一時間的類似案件當作參考。

▲黨產會召開舊國民黨中央黨部聽證會,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舊國民黨中央黨部,現為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只不過台北市政府回覆黨產會指出,當時的「推手」公文,因為年代久遠目前已經不可考,但施錦芳說,因為當時國有財產局有疑義,因此有公文往來,黨產會有掌握案號。

至於這樣就足以認定國民黨不當取得與讓售嗎?施錦芳表示,基本上黨產會調卷以後加上國產署之後補來的資料,應該可以儘快完成程序提出討論並做出處分,時間上應該會落在7月份;而追徵金額是否就是11.4億元,施錦芳說追徵金額是同仁初步研擬,最後追徵到甚麼程度還會再討論。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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