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調借彩券盈餘「是違法」 特種基金何不廢除?

▲台灣公益彩券商(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台灣公益彩券。(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文/李商

日前看到媒體報導《地方政府不當調借彩券盈餘,監察院糾正財政部監管缺失》更有網友回應,「這不是缺失,而是違法!」監察院 7 日公布糾正案,監委江綺雯、副院長孫大川調查發現, 101 年至 105 年間共有 8 個縣市政府向各該地方政府所設立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或專戶)調借款項,動輒上億元,卻未先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且歷次調借是否會妨礙該基金(或專戶)的設立目的,均無相關評估資料。期待監察院有魄力的整頓違法缺失的金融漏洞!

針對公益彩券的盈餘筆者幾點看法:

1.公益彩券的盈餘分配是50%用做社福、45%健保、5%年金,那為何會變成地方政府小金庫胡亂借用,財政部怠忽職守。

2.用全國人民愛心募資公益彩券盈餘45%健保,那千億盈餘若真的有用在支付健保上,為何健保年年漲,還收補充保費,間接造成人民負擔荷包變更瘦。

3.不是說年金欠錢,要改革嗎,怎麼還有好幾億可以隨便借給地方政府,還可以不用還,不算利息,那5%盈餘應該給年金的用到那裡去了。

4.專款專用,財政部為何可以動支借用給地方政府,名目項目不對,帳是怎麼算的這沒有違法嗎。

5.1932億監察院對財政部對這類借調或納入集中支付的做法,沒有相關查核監督機制,以確保推動社會福利的目的。應主動查核明細失職官員應彈劾建議懲處。

財政部以「密件」五鬼搬運國庫金錢,並建議監察院明察秋毫:

3月21日在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立委黃國昌質詢財政部長許虞哲,財政部浮編預算,擅自挪作他用,明知必要的支出,卻故意不編列預算,並以「密件」五鬼搬運國庫金錢, 2017年簽超過7000萬的仲裁合約(財政部聲稱只有3千萬),已經是確定要支出的經費,但2018審預算時卻隻字不提,對於財政部隱匿經費需求,未編入預算書,卻利用「密件」向行政院申請動用國庫署的保管款,逃避國會和納稅人的監督,完全藐視財政委員會預算審查機制。

行政部門的特別基金濫設,何不廢除?

4月26日針對「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的設立、保管、運用、考核、合併及裁撤情形檢討」進行討論,立委蘇巧慧等22位委員擬具「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條例草案」,提出報告。

雖然台灣歷經三次政黨輪替,但台灣政府機構營業與非營業基金氾濫,已經到無法可管、無可監督的地步,遭外界詬病的各部會坐擁「小金庫」,即使基金虧本仍由國庫預算支出,無論由誰執政,行政部門的特別基金濫設,將導致財務的複雜性,使立法機關對於政府支配各項業務的資源失去均衡的控管。

這些專業又冷門的財政會計,需要全民來監督也需要國會議員來努力,更需要監察院各位御史大夫用心來監督,以期邁向富強康樂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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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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