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同鄉開房性侵 印尼移工硬拗「有換姿勢」是合意性交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圖為示意照。(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印尼籍移工畢斯利在臉書結識同鄉的莉莉(化名),兩人一起到第一廣場買手機,途中藉口要洗澡相約前往旅館開房間,趁機性侵莉莉得逞,過程中還拔下穆斯林頭巾上的大頭針威脅對方,「不能哭、不能叫, 再吵就刺妳的眼睛」,事後遭到機警的莉莉「拍照」控告,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畢嫌起初對莉莉宣稱,「反正妳也要去上廁所,不會對妳怎麼樣」,意圖相約對方到旅館開房間,卻在建國路的旅館房內將莉莉壓倒在床上,強吻嘴唇、耳垂、頸部,他還拔下頭巾上的大頭針威脅,「再吵就刺進妳的眼睛」,完全不理會對方的大哭喊叫。

莉莉原本想趁機逃離現場,但礙於畢嫌將衣物拿走,遂進入浴室假意向畢嫌撒嬌,「你要娶我」,要求對方拿出居留證供拍照留存,其實是趁機了解真實年籍資料,後來在畢嫌脅迫下又以男下女上的體位被再次性侵得逞,返家後在雇主的陪同下到警局報案。

畢嫌庭訊時供稱,「兩人發生性行為時,變成女方主動」,他認為兩人是合意性交,所以當天有採取不同的性姿勢,並且否認拿針威脅莉莉。

法官認為,根據畢嫌起初供稱,「莉莉有說不要、不要」等反抗語句,就可證明雙方並非合意性交,並且畢嫌又宣稱,回印尼後有偕同家人向莉莉和解,此行為就可認定兩人並非你情我願的「男歡女愛」,最終依妨害性自主將畢嫌判刑3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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