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違紀參選撤銷黨籍」 蔡仁堅再告贏民進黨

蔡仁堅。(圖/翻攝自蔡仁堅臉書)

▲蔡仁堅遭開除黨籍,高等法院二審仍判民進黨敗訴。(圖/翻攝自蔡仁堅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市前巿長蔡仁堅,4年前登記參選新竹市長,被民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以「違紀參選」為由撤銷黨籍。他提起請求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勝訴確定後,另外起訴請求民進黨應象徵性賠償1元並登報道歉。一審判決民進黨必須賠償1元,案經上訴,高院1日二審宣判,仍判民進黨須賠償1元。

蔡仁堅2014年間欲循民進黨初選機制,爭取新竹市長提名參選,但民進黨不理會,在8月間直接提名林智堅為候選人。蔡仁堅9月5日自行登記參選,民進黨中評會隨後在9月27日決議將他除名。蔡仁堅認為,民進黨內沒有合法提名程序,所以他才會登記參選,自己並非違紀參選;而且中評會也無權進行除名處分,因此打官司確認民進黨籍資格存在。

黨籍訴訟部分,蔡一審敗訴,高院二審逆轉改判勝訴,最高法院第三審亦採二審見解,駁回上訴,蔡仁堅勝訴確定。而他認為民進黨的除名處分,侵害他的名譽權、黨員權,因此另外起訴請求民進黨象徵性賠償1元,並登報道歉、回復名譽。

求償訴訟部分,一審判決蔡仁堅勝訴,民進黨須賠償1元,但登報部分沒有判准。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於1日宣判,仍判決蔡仁堅勝訴,民進黨必須賠償1元;至於登報道歉部分,高院也認為沒有必要,因此這部分仍未判准。本案蔡仁堅仍可上訴第三審。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更保台南分會技訓班助更生

法務部長蔡清祥關切苗栗東里家風

雷皓明/幫別人簽名犯偽造文書嗎

給說法/你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嗎

雷皓明/網上公開判決書小心觸法

劉哲嘉/搶黃燈肇事仍有刑責

給說法/沒發現撞車就不算肇逃嗎

雷皓明/「打我啊笨蛋」 你真打?

告訴6月期限 法界:過了就GG

賴瑩真/散播性愛照、謠言,犯法嗎

黃伊平/墮胎需要配偶同意嗎

判刑定讞 可循替代刑罰免入監

林文蔚/「信」不「信」由不得你

吳景欽/營業處所裝攝影機有罪嗎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