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兇殺/父母來台領遺體 盼不火化將全屍載運返港

▲港女命案,死者母親到士林地檢署領死亡證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死者父母親到士林地檢署領取相驗遺體證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豐德/台北報導

香港籍21歲女子潘曉穎上月來台旅行,與男友陳同佳打算共度情人節,不料卻慘遭殺害後,遺體強塞進行李箱中,棄屍在淡水捷運竹圍站旁,遺體一個多月後才被尋獲,潘女父母28日下午飛抵台灣,在警方陪同下趕抵士林地檢署領取「相驗遺體證明書」,接著要到第二殯儀館領回女兒遺體,希望將完整遺體運回香港。

因為台灣及香港並無司法互助,導致雙方偵查分別陷入「無人犯」及「無遺體」的困境;且潘女遺體已經腐敗嚴重,在採集證據部份發生困難,港警日前來台尋求刑事局幫忙,但因案件已經交由司法互助,必須由法務部與香港律政司公文往返,港方才能取得驗屍檢驗報告,

潘女父母原先決定在台灣火化女兒遺體,再將骨灰運返回香港,但日前卻改變心意,向台灣警方表示希望保留潘女完整遺體,直接運回香港,也希望檢警協助聯繫相關事宜。檢警分析,死者父母很有可能是不想空等3個月解剖報告出爐,想直接運回遺體後,交由香港警方採驗。

檢方表示,遺體經過DNA鑑定已經確定親屬關係,上週就能發回遺體,但家屬近日詢問希望將遺體完整運回香港,但涉及香港對於遺體運送的規定,必須先取得防腐證明,家屬將再詢問葬儀社再行決定。

▲港女命案,死者母親到士林地檢署領死亡證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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