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求原諒「提供」親姊妹 家族簽合約同意「報復強姦」

2018年03月27日 11:15

▲強暴,性侵,強姦,撿屍,性侵示意圖(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兩家族的人還簽署了法律文件,同意不會互相提告(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巴基斯坦旁遮普省(Punjab)的發生一件令人震驚的「報復強姦」,性侵犯為了得到被害人家屬的原諒,兩家族開會決定,被害人的親兄弟可以對性侵犯的姊妹作出同樣的「行為」。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3月20日男子被指控強姦一名女性,當地電視台報導,受害者的家庭同意原諒嫌犯,但是有一個條件,受害者人的兄弟將對性侵犯的姐妹做出「相同的行為」。

在執行「報復強姦」之前,兩家族共12人還開了一次會議,討論完執行細節項目,並預定3月21日受害者的兄弟會和性侵犯的姊妹發生性關係。警方還發現,這兩家族的人還簽署了法律文件,同意不會互相提告。

整個過程被當地警方撞見因而曝光。參與會議的12人在24日通通被逮捕,裡面包含4名女性,其中一名還是在「報復強姦」裡被當作「還債」的當事人。

去年7月巴基斯坦木爾坦市南邊也發生類似的事件,村委會要求一名16歲的少女代替她的兄弟「還債」,因為她的兄弟性騷擾一名12歲的女孩,據報導,這起「報復強姦」還必須在女孩父母及40名村莊代表面前實行。

巴基斯坦村委會好幾次出現類似裁決。2002年時,該國有一個村委會下令輪暴一名28歲女子,以懲罰她的12歲弟弟跟與一名年紀比他大的女子鬼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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