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小12歲嫩妻洗內褲!夫覺「男人尊嚴」掃地 訴離求斬3年婚姻

桃園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涂男控訴妻子要求他幫忙洗內褲,有損男人尊嚴,因此訴請離婚。(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涂姓男子與小他12歲的女子共結連理,不料2人婚後僅3年就失合,涂男埋怨妻子都不願做家事,女兒出生後換尿布、餵奶等事也由他一手包辦,就連妻子內褲都還要他親自清洗,涂男因此自覺男人尊嚴蕩然無存,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涂妻卻反控丈夫性慾超強,懷孕期間還不斷求歡,只要一拒絕就會遭到暴力相向。法官審酌兩造說法後,認為2人感情破裂涂男責任較大,因此判不准離婚。

涂男表示,由於妻子與他年齡差距甚大,結婚3年來一直非常疼愛妻子,體諒她工作繁忙、時常加班,因此常常幫忙處理家務,但久了後妻子卻覺裡所當然,不但要他平日負責幫剛出生的女兒換尿布、餵奶、哄睡外,還要求包辦日常家務,就連內褲也都要他來洗;此外,涂男還指控,為妻子付出了這麼多,但她卻都未能體諒、感恩,甚至還有了想要搬出家裡、分居的念頭,也時常在親友面前數落他,令他顏面無光,身為男人、一家之主的尊嚴全部掃地,不堪受辱因此才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於丈夫說法,涂妻則當庭反駁,表示雖然自己工作忙碌,但只要一休假還是會負責處理家務,包括掃地、洗衣、煮飯等,並非全部推給丈夫做;而且自己也並未要求丈夫「幫我洗內褲」,僅是要他將待洗衣物丟進洗衣機清洗,只要動手按按鈕就能處理。涂妻指出,夫妻倆人感情破裂不全然是為了家務,房事才是失和主因,丈夫自結婚後性慾就非常強大,就連懷孕期間仍不斷求歡,但她因擔心胎兒安全而委婉拒絕,不料卻遭丈夫拳腳相向痛毆;涂妻因此拒絕涂男離婚請求,反向他追討扶養費。

桃園地院審酌雙方說詞,由於涂妻還提出驗傷證明、且也有友人出庭作證,因此法官認為夫妻2人感情失和係由涂男濫用暴力所引起,需負較大責任,因此判決涂男敗訴,不准許離婚請求,且每月還需支付1.5萬元扶養費給涂妻照料女兒。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