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曖昧4女「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 人妻偷看臉書崩潰

▲單親媽,單親,男女,女性,示意圖,性侵示意圖(圖/取自pakutaso圖庫)

▲老公一次曖昧4女,人妻分居4年崩潰。(圖/翻攝自Pakutaso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因為丈夫疑似發生婚外情,日前偷看丈夫臉書時發現,丈夫不但跟4名女網友互傳親密訊息,女方還傳來性感內衣照片給丈夫,丈夫還甜回說:「昨天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氣得她決定提告離婚、求償242萬餘元。新北地院認為,男方違反婚姻忠誠,因此判准離婚並賠償20萬,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表示,劉姓與江姓男子2007年認識交往,進而在2011年10月登記結婚,並且一起經營公司一起打拚,但是江男2012年10月突然離家、並且拒絕與劉女聯繫,劉女為此還寫了一封新拜託丈夫回家,結果江男一直到2013年才返回公司,但是仍堅持拒絕回家居住。

劉女後來輾轉從朋友聽見,江男疑似與別人發生婚外情,她就在2014年某天偷偷跟隨丈夫返回住處,記下門牌號碼後,用號碼猜江男臉書密碼,結果真的讓她登入成功,發現丈夫不但與4女相當親密,互傳性愛照、性感照,還聊說:「昨天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寶貝,交往4個月了」、「你忘記上次在SPA,我一直誇獎妳喔」

此外,江男在劉女爸爸重病住院時,舉辦喪禮、告別式時都沒出現,劉女分居4年精疲力盡,決定上法院提告離婚,並賠償242萬餘元。對此,江男出庭供稱說,妻子對於公司經營的執著,還有性生活的不安全感及恐懼,這才是他們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至於臉書訊息是偷登所取得,因此不應該有證據效力。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江男確實與多名女子搞曖昧,並且屢次傳曖昧訊息說,「重感冒想要抱著你睡」、「寶貝情人節快樂」、「謝謝你愛我,有你伴著的時光,是美好和感到幸福的」還經常互傳性感內衣照片,逾越已婚男女正常交往分際,確實有違婚姻忠誠義務情形,因此判准離婚,江男須賠償2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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