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字→75字宣誓誓詞從無到有!大陸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憲法宣誓。(圖/翻攝自CCTV直播畫面)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憲法宣誓。(圖/翻攝自CCTV直播畫面)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17日舉行的第五次會議上,首次有國家領導人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進行憲法宣誓。根據《新華社》報導,憲法宣誓誓詞從無到有,從65個字到70個字,再到75個字,自2014年10月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至今,誓詞越來越完善。

自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強調,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前,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因此把憲法放在依法治國前。2014年10月時,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宏解釋,權力是人民通過憲法所賦予的,同時,公職人員負有保證憲法實施、維護憲法尊嚴的職責,要讓每個公務員都要有很強烈的使命感、榮譽感、責任感。當時決定草案中擬定的65字誓詞為「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

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以立法方式,確立了憲法宣誓制度。誓詞從65字變為70字,改為「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此外,也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今年2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上通過了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並作出適當修改,從3月12日起施行。至此,70字的宣誓誓詞調整為75字,最新的誓詞為「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2月25日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也確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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