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裁撤國務院法制辦 重新組建司法部

▲▼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圖/翻攝自新華網)

▲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圖/翻攝自新華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國務委員王勇向大會作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根據改革方案,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被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不再保留。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王勇表示,為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統籌行政立法、行政執法、法律事務管理和普法宣傳,推動政府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將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根據方案,重新組建的司法部,主要職責是負責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起草,負責立法協調和備案審查、解釋,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行政覆議應訴,負責普法宣傳,負責監獄、戒毒、社區矯正管理,負責律師公證和司法鑒定仲裁管理,承擔國家司法協助等。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對此解讀,首先需要強調的是整合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的職能,重新組建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在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職能和作用應當隨著重組得到加強,而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的職能整合,在資源科學合理配置、解決部分職能交叉、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格局、全面深化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等方面都有積極意義。

王敬波還說,從國家的治理格局角度來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建立需要一體推進,在具體職能中,各級政府法制辦更多承擔的是本級和下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行政的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職能較重;而在推進法治社會的過程中,司法部和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能更多體現在社會層面,比如普法宣傳、律師管理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需要統籌協調推進,不可能相互割裂。」

此外,政府法制部門具有法律案的起草、行政覆議、執法監督等職能,和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獄管理、律師管理職能之間差異很大,但也確有部分職能存在交叉。以普法宣傳為例,對機關公務人員的普法宣傳通常被認為是法制辦的工作,但是司法行政機關主導提出的「法律六進」,使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其中在對公職人員法治教育的職能上就有交叉。

王敬波說,現實中,政府法制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還存在資源分配不均衡的問題。他說,隨著法治政府的推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非常迫切,但越是到基層,政府法制機構往往更不健全,政府法制力量非常薄弱,相當多的地方沒有法制辦,也沒有專職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同時,基層司法所在全國各地都有,但隨著司法職能的調整,司法所的職能越來越少,並且司法所沒有直接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功能。這樣就出現了上下層級之間機構配置不科學、資源和人員配置不合理的情況。從這個角度來說,進行重組有利於資源的科學、合理配置。

王敬波也表示,「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新的司法部重組後,在具體職能和相關體制的變革方面,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他說,「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很大程度上是針對本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而言,其中核心是對『黨政一把手』的依法履職和監督問題,也就是中央講的『關鍵少數』的關鍵作用。」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