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女性乳癌標靶用藥高 一次給付轉移醫療費風險

▲女性上班族。(圖/達志/示意圖)

▲女性朋友著重身心靈調養,但在考慮透過商業保險轉移生活重大危機風險的保障,可能稍嫌不足。(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38婦女節將至,女性朋友為事業或為家庭努力同時,別忘了先顧好自己。由於近來乳癌威脅性驟高,壽險公司提醒可考慮規劃一份具一次給付型或具給付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的癌症險,才能在罹癌初期獲得完善醫療,提高治癒機會。

根據台灣人壽保戶投保分析資料顯示,女性保戶投保險種以醫療險及意外險為主,癌症險仍稍嫌不足。

而保發中心公布的統計資料亦顯示國人購買癌症險平均保額只有新台幣25萬元。

台灣人壽表示,傳統日額型防癌險較重視癌症住院醫療理賠,若想在癌症初期滿足特殊用藥的需求,建議可投保一次性給付型的癌症險,初次罹癌就給付整筆理賠金,將讓患者於初期即可獲得較完善之醫療品質,提高治癒的機會。

只是癌症自1982年起已連續 35 年高居國人死因首位。

依衛福部最新發布的2016年國人死因統計資料,癌症平均每11分2秒即奪走1人生命,比2015年快轉了11秒,其中乳癌死亡率排名雖為於女性的第4位,但發生率卻為女性第1位。

在癌症治療花費上,健保署2016年各類癌症健保前10大醫療支出統計,乳癌醫療費用高居第2名達115億元,而乳癌標靶用藥的費用支出更高居癌症用藥第一名。

台灣人壽建議,單身女性由於沒有養育下一代的壓力,經濟寬裕可運用的資金較多,可考慮規劃保費較高但又兼具儲蓄與癌症保障功能的保險。

以加值終身防癌保本保險為例,一旦確認罹癌,一次整筆給付低侵襲性或一般癌症保險金,且一般癌症具有三階段遞增保障,最高可達基本保險金額120%。

若是罹患「特定癌症」則額外一次給付120日之特定癌症看護保險金;若未罹患「一般癌症」則第30保單年度屆滿,先領回保險費總和,繼續享有保障到99歲。

若屬於家庭主婦族群,須顧及家庭開銷還有子女教育金,預算可能較少,建議可運用主約附加癌症險附約之方式來降低保費支出,並依預算上限來規劃終身或定期型。

如手頭較寬裕者,可在主約附加終身型癌症附約,限期繳費,保障終生;預算較少者則可選擇一年期附約,用少少的保費換得高額癌症保障。

以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為例,該商品為終身型癌症附約,一旦確診罹癌一次給付癌症保險金,不用手術、不用住院,免收集相關單據,可依個人需求靈活搭配專屬保障。

而一年期的癌症險附約保費相對便宜,雖為一年一約,但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85歲,一旦確診罹癌,將一次給付癌症保險金。

此外,壽險首創給付保險金額20%「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希望能較讓患者安心療養。

▼台灣人壽。(圖/台灣人壽提供)

▲▼台灣人壽。(圖/台灣人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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