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4公斤安毒出國!法官「情可憫恕」判緩刑 檢察官怒了

▲運毒品竟判緩刑 法官:情可憫恕 檢方怒拍桌。(圖/東森新聞)

▲21歲男協助運毒出國,法官竟然判緩刑,檢察官們氣炸。(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21歲巴姓男子2017年7月,因為想免費去澳洲觀光旅遊,所以答應替人攜帶4公斤安毒出境,每1公斤可獲得4萬元酬勞,最後卻被緝毒人員發現逮捕。只是桃園地院法官審案時,考量巴男是初犯又坦承犯罪,因此引用「情可憫恕」減刑,判處巴男緩刑4年,這樣罕見判決也引起了檢察官的強烈反彈。

根據警方調查發現,巴男2017年6月偶然認識了一名綽號「阿豪」男性毒蟲,對方提議只要能幫忙帶毒品出國,不但每公斤會給4萬元運毒費,還招待他免費去澳洲觀光旅遊,他聽了諸多好處後就點頭答應,隨後在7月28日聽從「阿豪」指示,帶著一個藏有毒品的行李箱準備從桃機出境。

巴男向警方透露說,當天他先在高鐵左營站與一位司機碰面,收下了裝有4公斤安毒的行李箱、1萬5千元旅費後,接著就搭高鐵前往桃機辦理出境手續,但沒想到在出境檢查時,就被查局緝毒人員從行李箱夾層搜出毒品,他也立刻坦承是貪圖免費旅遊、每公斤4萬酬勞才會答應運毒,並表示不清楚「阿豪」真實身分。

▲運毒品竟判緩刑 法官:情可憫恕 檢方怒拍桌。(圖/東森新聞)

▲律師表示這類判決確實很罕見。(圖/東森新聞)

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案情,認為巴男只是貪圖小利才會被毒梟利用,同時又是第一次犯罪,毒品未流入市面,並不是犯罪結構中的主謀者,因此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坦承犯罪」減刑1次,再引用刑法59條「情可憫恕」減刑第2次,判處他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同時需給付國庫10萬及240小時勞務。

罕見判決的消息曝光後,引發檢察官們強烈反彈,表示運輸2級毒品,屬於「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重罪,最後判決竟是宣告緩刑,認為法官濫用「情可憫恕」打擊緝毒人員士氣,因此決定會繼續上訴。桃園地院則表示尊重法官判決,因此不會對判決做評論,但也尊重檢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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