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久病丈夫喊「殺我」心碎阿嬤砍15刀 二審改判2年6月

受老公請求,2016年父親節持刀砍死先生。(圖/東森新聞)

▲老婦人最後承認是因為先生拜託,才會持刀砍死對方。(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觀音一名78劉姓老翁2016年8月間在住家遭砍15刀致身亡;事後,劉妻坦承是丈夫久病厭世,多次表達想要死,才會朝對方頭部砍15刀,「是他求我殺的。」高院二審認為,劉婦犯罪動機中包含解脫丈夫病痛的成分,以及全日照顧先生所累積的壓力,加上犯案時精神狀態不佳,依殺人罪改輕判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老翁在住處遭砍死一案,原先劉妻供稱,有一名約40歲男子跑來敲門,一開口就要錢,害怕從後門逃走,返家卻看到丈夫慘死,被列為目擊者,但檢警多日追查卻發現,劉妻第一時間沒報案,2小時後才由兒子報警處裡,且現場地板和兇刀還有被擦拭過的痕跡,眼見無法再隱瞞,在先生頭七這天才終於坦承殺人。

受老公請求,2016年父親節持刀砍死先生。(圖/東森新聞)

檢警調查,劉婦和老公以及全家大小同住在2層樓的透天厝中,不過先生2015年中風後,健康狀況就一直下滑,前年又因為傷口感染等問題4度住進醫院,不過家人平時都外出上課、工作,所以照顧先生的重責大任就落在她身上。

劉婦表示,先生的生活無法自理,又難耐病痛,「他多次說想死」、「想要我打死他」,因此才會持刀砍死對方。一審法官認為,劉婦犯下殺人罪,但是審酌子女都選擇原諒,因此僅判有期徒刑5年。

全案上訴高院,在法官詢問下,劉姓婦人透露,長期照顧先生相當辛苦,事發當天是老公提出砍人要求,一開始根本就沒有想要動手,拒絕掉後對方就開始流眼淚,加上老公一直催促,還是不忍心的下手了。

高院認為,劉婦犯罪動機除了解除心中的累積的壓力之外,也包含了幫丈夫解脫病痛的想法,最初謊稱有搶匪應為驚嚇後的掩飾,加上家屬都稱本案是人倫悲劇,可以理解並原諒,因此依法酌量減輕其刑,撤銷原判決,依殺人罪改判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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