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酒駕判3個月!淚哭「繳不出9萬罰金」求緩刑 遭駁回上訴

▲▼警察臨檢,盤查,酒測臨檢,交通檢查,酒測勤務(圖/記者林世文攝)

▲警方攔檢發現男大生酒駕。(圖/記者林世文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19歲劉姓男大生休學,入伍前先與朋友喝酒慶祝,卻還是騎車回家,途中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95毫克,被法院判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劉男哭訴求情,服役後仍要回學校讀書,目前沒錢繳罰金,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新北地院23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不得上訴。

劉姓男大生為了慶祝休學要先入伍,服役後再回學校讀書,與友人約在新北市永和區KTV歡唱。翌日凌晨,他騎機車送朋友回家,被轄區永和警分局員警攔查,測得酒測值達0.95毫克。

新北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新北地院判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劉男上訴求情,說明自己已認罪、承認犯行,有悔悟之意,當時貪圖方便與僥倖,因此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諭知緩刑。

劉男表示自己沒錢繳罰金,之後還要回到學校讀書。然而對此,法官不理情,判決指出,劉男為了方便卻不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繳罰金、退伍後要回到學校,都不顯示支付義務而有所困難,認定執行原審宣告刑期無不當,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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