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霸凌司法:翁岳生院長的痛,人民委屈的苦

▲官司,稅務官司,敗訴,恐龍法官。(圖/視覺中國CFP)

▲納保官居然是由稅捐稽徵處的稅務員擔任,「請鬼拿藥單」與「以狼放羊」的罵聲不斷,依舊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圖/視覺中國CFP)

文/許如云

利益的糾葛衍生出大大小小的衝突,勞資雙方的角力愈來愈白熱化,近年來立法院屢次為此開闢戰場,激烈的過程占據媒體版面,成了歷史畫面。不管結果為何,每個法條的誕生,都是民主的結晶與大環境下不得不然的情勢與結果。勞資只是其一,所有的議題,一旦成為法律就有效力,誰也不敢公然違背,除了少數官員,那是台灣僅存的特權。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彼此分工制衡以達憲政體制的健全運作,但有些人為達政治目的,常不擇手段,踐踏司法;有些部門也不知節制,逾越分際,致使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在臨去之前語重心長地表達,「椎心泣血,痛苦萬分」。

翁院長的苦,在李念祖的〈多虧大法官 否則司法信用竟不值六千萬〉一文中描述的最清楚。永安租賃公司不滿法院開出收據竟無法當扣抵銷項稅額的憑證,行政救濟無效後只好申請釋憲,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06號解釋,認定財政部的注意事項與行政令函牴觸憲法。然而財政部不理大法官的解釋,駁回永安公司的再審,只好再次聲請大法官釋憲,幸運地做成了釋字第757號解釋。兩次大法官為同一事實背書,方能倖免於難,保障人民應有的權益。

相對地,有些人就沒有這麼幸運。屢次被列為欠稅大戶之首的黃任中,其在臨死前的一段影片中語帶哽咽地說:「我還沒有,還沒有被判欠稅。」委屈之情,溢於言表。法院都還沒判,人已被管收,身體不知被怎麼地折磨,最後抑鬱而終。

行政權獨大,有其歷史的背景,行政凌駕司法,已是不爭的事實。就以最近已施行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來說,其中的納保官居然是由稅捐稽徵處的稅務員擔任。儘管,「請鬼拿藥單」與「以狼放羊」的罵聲不斷,依舊無法改變既定的編排。一方是人民的權益,一方是長官的壓力,暨衝突又矛盾,只能說將天使與魔鬼的任務同時寄望於納保官之手。

當權力無限上綱,當官員藐視司法,不僅不受罰還視為理所當然,不要說法治國家,恐怕連極權國家還不會囂張至目無王法的地步。院長的椎心之痛,人民的苦難依舊,「法」立的再好有何用。立法院持續爭吵,行政對司法的霸凌依然,不管三權或五權,只要濫權官員不受嚴懲,再美的制度與再大的改革都只是謊言。

作者許如云,專案經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本網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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