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想看ㄋㄟㄋㄟ!」男與13歲少女頂樓口愛…小女友自爆GG

▲胸部,乳房,波霸。(圖/達志/示意圖)

▲莊男傳訊向少女說「想看ㄋㄟㄋㄟ」,還要求少女口交,慘遭對方家屬提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0歲的莊姓男子106年3月透過臉書認識尚在就讀國中的13歲少女,2人相談甚歡隨即展開交往,但莊男明知少女未成年,還帶她躲進巷弄間要求口交得逞,隨後更傳訊「想看ㄋㄟㄋㄟ」,要求少女拍下裸照。全案曝光後,新北地院21日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嫌判處2年徒刑,但考量莊男已與少女家屬和解,給予緩刑5年。

檢方調查,莊姓男子與少女透過臉書認識,2人因相當談得來,互相產生情愫,進而交往成為情侶;但莊男明知少女年僅13歲、正在就讀國中,還難忍情慾,於3月間帶著少女躲進樹林區巷弄間人煙稀少處,要求少女口交得逞;莊男食髓知味後,又於隔日帶著少女到公寓頂樓要求口交。

除了此之外,莊男還透過臉書傳訊,向少女表示「老婆,我想看ㄋㄟㄋㄟ」,要求少女自拍裸照傳予他欣賞。事後少女向社工提及與莊男交往的點滴,全案因此曝光,少女母親不甘女兒受辱,憤而一狀告上法院。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莊男為滿足一己私慾,行為明顯影響少女身心正常發展,但考量雙方關係為情侶,且少女也並未明確拒絕莊男要求,2人親密舉動實屬兩情相悅,罪刑並不重大,因此判決2年徒刑;由於隨後莊男又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少女不願男友坐牢,家屬也表示願意原諒,因此法官考量後給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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