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檔被曝!馬英九清廉危機…為「關鍵6字」氣到告北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劇情高潮一波接一波。周刊報導,北檢掌握3段對馬英九不利的關鍵錄音檔,一句「就回饋給他吧!」讓馬英九罕見大動肝火,13日帶著律師突然跑到北檢,要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及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洩密,強調「實在忍無可忍…我是會說這種話的人嗎?」北檢也做出回應,重申「報導與北檢無關。」到底有沒有錄音檔,沒人說得清。

▲馬英九到高檢署提出告發。(圖/記者吳銘峯攝)

▲馬英九罕見發火。(圖/記者吳銘峯攝)

4.8億元「那就回饋給他」 馬英九氣到衝北檢

周刊指出,北檢偵辦三中案,查扣到3段關鍵錄音檔,皆指向中時集團老闆余建新與國民黨簽約後「只買中視,不買中影和中廣」前總統馬英九卻指示「合約繼續」且「就回饋給他吧。」而這些錄音內容也顯示,余建新要買中視,該依中視的股價市值來計算,還是資產負債表計算,2者落差的4.8億元就是回饋給余建新。

此篇報導震撼各界,不少人皆認為,這無疑是讓馬英九最接近看守所的案子,或許是仔細研讀完周刊後怒不可遏,馬英九寫好將對外發聲的草稿後,便突然要辦公室人員通知媒體,隨即帶著律師,貼身隨扈直往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檢察長邢泰釗、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洩密。

馬英九突如其來的大動作,連平時滴水不漏的維安人員都來不及佈署,轄區員警、法庭內法警更是急呼支援,不用說媒體臨時接獲通知也亂成一團。離開北檢後,馬英九還步行前往高檢署、最高檢察署遞狀,過程中一名攝影記者摔倒,馬英九一度表達關心,但從臉上表情看得出,已經氣到冒青筋了。

▲▼ 前總統馬英九親赴北檢告洩密。(圖/馬英九辦公室提供)

▲▼針對媒體報導三中案檢方查扣關鍵錄音,馬英九赴北檢告主任檢察官及檢察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神秘錄音檔被曝光!馬英九氣到帶律師衝北檢提告洩密。(圖/記者楊佩琪攝)

忍無可忍 馬英九告檢察長、檢察官洩密

馬英九表示,這次周刊報導實在讓他忍無可忍,所謂光碟片、照片,這些內容只有檢察官知道,可想而知,就是檢察官將事實扭曲、斷章取義後,洩漏特定媒體,根本違反「偵查不公開」。尤其周刊報導他曾當面指示「那就回饋給他(余建新)吧!」這句話,更讓他火冒三丈「我像是會說這句話的人嗎?」

因此馬英九認為,台北地檢署已經不適合偵辦三中案,除了告發邢泰釗、王鑫健違反《刑事訴訟法》洩密外,也將向上級法院聲請移轉管轄區,也就是說不要讓北檢辦案了。

對於馬英九的猛烈砲火,北檢也不甘靜默地召開記者會。強調媒體報導的「檢方表示、檢方發現、檢方質疑..」等內容,根本與北檢無關,報導是真是假,更從沒像北檢查證,言下之意,都是媒體亂報。

不僅如此,還列出5件,北檢偵辦與馬英九有關的重大案件,不是不起訴就是簽結,可見檢察官絕對是秉公辦理,沒有任何政治立場考量。看來三中案演變成馬英九與檢察官大戰,戰火從黃世銘非法監聽洩密案延燒至今,但外界關心的,到底有沒有錄音檔,至今無人給答案。

【三中案大突破】拒當余文2.0 心腹供詞讓馬臉綠了

▲三中案大突破?馬英九官司一覽表。(圖/鏡週刊)

馬英九氣什麼?....

馬辦發言人徐巧芯強調,他們上週就已提醒檢方要求澄清,但檢方毫無動作、回應,一直到馬前總統告發才發聲明「不要事情鬧大了才把事情推給媒體。」此外,媒體所報導之內容,許多只有檢方會知道,例如檢方查扣中投光碟內容、張哲琛供詞等。因此,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給媒體,而且很多還是選擇性、扭曲、自我延伸的錯誤資訊。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認為,三中案情節比小說還要扯,建議馬英九別急著喊抓賊,應該趕緊開記者會向全民報告清楚,才是上策。之前才因三中案遭受4個月牢獄之災的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現在也不願再掩護馬英九,決定揪出藏鏡人,畢竟三中案的罪刑絕不像余文,偽造文書關個一年就沒事,要好好思考替馬英九背這個大黑鍋真的值得嗎?

▼馬英九談話全文如下:

我今天來,告發檢察官洩密,實在是忍無可忍。從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我基於尊重司法,始終隱忍不發。

直到上個月29日,我到北檢應訊14.5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這些媒體所得到所謂的「獨家消息」,都是片段且不真實的。這樣的洩密,是洩漏不實的秘密、選擇性的洩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資訊。

有些部分我們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張哲琛供稱…等等,除了檢方以外,誰會知道這些內容呢?為什麼檢察官可以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呢?

這些內容很多顯然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今天出刊的「鏡週刊」就是一例,什麽「那就回饋給他」,我像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嗎?我從來沒有指示回饋以圖利任何人或單位,所有我參與過的會議,都一再強調所有買賣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以有暴利的行為。

北檢一再洩漏不實且扭曲的偵查細節,對比北檢檢察官起訴我的洩密案的振振有辭,實在很可笑。我的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女士,上週已經要求北檢對外說明,但直至今日,北檢都沒有正面回應。

這樣的偵辦,已經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怎麼可能公平、公正?我們認為台北地檢署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我要聲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夠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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