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觀點/公投制憲,都是騙!

▲▼立法院院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通過,蘇嘉全敲槌通過。(圖/記者季相儒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大幅下修公投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並新增電子連署功能。(圖/記者季相儒攝)

《公民投票法》修正案過了,關閉了14年的鳥籠,終於打開了。

在民進黨的多數強勢表決下,新的公投法在12日三讀通過。過去的「雙二一」高門檻(所謂『鳥籠公投』),現在只需要1.5%連署(約28萬人)就能成案,1/4投票支持(約469萬人)就能過關。包括投票年齡降低為18歲、取消公投審議委員會等「朝野共識」,都是這次修法的意義所在。

降低公投法的門檻,是對的。這代表人民將可以更直接的參與民主決策,提出多數民眾的看法。不過看到主導整個修法的民進黨,居然在修法後大讚民主前輩「蔡公投」,不禁令人唏噓。

「蔡公投」蔡同榮當年致力推動的公投法,是今天這樣的公投法嗎?不是的。

把時間拉回2003年11月27日,那天,立法院進行台灣首部公投法的表決。當時在提案人蔡同榮的版本中,可以針對全國性重大政治議題進行公投,包括:國旗、國歌、國號與領土變更、國家主權等國家定位議題,都可以公投。簡單的說,這就是所謂的「統獨公投」。

蔡同榮期盼,台灣能進行「統獨公投」,讓台灣能夠「正名、制憲、建國」,這是當年許多「黨外人士」畢生的夢,雖然夢想遙不可及,但努力追夢,從未停歇。

怎想到「蔡公投」的公投版本,不只國民黨反對,最後竟連民進黨都下令封殺(外傳是因為美方強力反對)。事隔14年,民進黨「萬年總召」柯建銘重提了當年國、親兩黨聯手創造的「高門檻」,卻不提說好的「建國、制憲」為何在民進黨的版本中消失了?

14年前已是玩假的,14年後還在假惺惺。

如果說2003年,首次制定公投法的時候,無法讓人民「公投制憲、台灣建國」,是因為國民黨太可惡,用多數暴力不讓台灣人民自己作主,那14年後的今天,現在這個掌握國會半數,絕對可以通過任何法案的民進黨,又為什麼不讓「台灣人民決定自己的未來」呢?

從蔡同榮到陳水扁,都曾一再給支持者「台灣終有一天可以證明、制憲、公投、建國」的美夢,這夢已經做了一輩子,怎會想到當鳥籠已經打開,才發現鳥籠外的世界,居然和裡面,沒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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