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觀點/罷免黃國昌!

▲▼▲民團發起罷免黃國昌活動。(資料照/記者陳冠志攝)

▲黃國昌罷免案投票進入倒數階段,無論贊成或反對陣營全都如火如荼進行宣傳。(資料照/記者陳冠志攝)

再過兩個多禮拜,台灣有史以來第一起的「立委罷免成功案」,很有可能即將出現!之所以是「史上第一次」,全因為過去罷免案的執行始終困難重重,除了提案門檻高之外,正式投票當天,必須得有過半的「有效選舉人」出來投票,並投下過半以上的同意票數,才算罷免成功。這樣「雙二一」的條件缺一不可,可謂難上加難,也因此台灣從來沒有公職人員被罷免過。而所謂的罷免權,它雖然存在,但也幾乎等於不存在。

然後,這個「雙二一」的超高門檻,在2016年11月29日被推倒了。現行的制度,已經不再需要「雙二一」,只要同意票多於反對票,並且同意票數超過總選舉人的1/4,就算過關。而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正是去年推動《選罷法》修正,降低罷免門檻的其中一位立委。現在,他得面對自己親手調降的門檻,以及可能遭遇的危機。

罷免黃國昌?可能成功嗎?可能。真的可能。

2016年,黃國昌以80,508票當選新北市第12選區立委,但現在,想要罷免黃國昌,卻只需要62,798票就能成功!這數字比起當年輸給黃國昌的國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慶華,在選舉中所拿到的68,318票還低!也就是說,只要兩年前投票給李慶華的選民,12月16日當天通通跑出來再次投票,投反對黃國昌一票,不用計算這兩年可能因為同婚議題,或所謂的選區跑太少而心生不滿的地方選民到底有多少,黃國昌,就會被罷免成功。

等等?一個拿到8萬多票的立委,即將可能因為6萬多票而失去立委資格?以小博大,以少勝多,這樣真的合理嗎?如果到了此時此刻才突然驚覺不合理,那當初力推修法選罷法的立委們,為何執意修法?為何沒想到會有今天這樣的局面?

當初這個法案被修正時,民進黨說這是「直接民權」的大勝利。儘管當時曾有立委質疑門檻太低,未來恐被有心人士利用,但時代力量堅持主張取消門檻,只需「相對多數」就可通過。

所謂「商鞅變法,作法自斃」,黃國昌的昨日堅持,竟成為今天的窘境。也因為黃國昌真有可能被罷免,許多學者跳出來「挺昌」並大聲疾呼。若要說黃國昌的立委表現有多認真、多專業,不應該被罷免,這合理;但要氣急敗壞的痛罵支持罷免案的新北選民「愚蠢、無知、墮落」,那就大可不必。

投票行為,就是人人為自己作主。投昌、罷昌?都是選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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